```ad-warning title: 修订注释 本篇法规被《[[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适用规则(试行)|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适用规则(试行)]]》(2024年3月21日发布;2024年3月21日实施)废止 ``` #时效性/已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劳动人事争议 #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指引(试行)》 (深劳人仲委〔2022〕3号) 各(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规范终局裁决案件处理,进一步提高仲裁案件终结比例,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1. 现行法律法规库/1.10 诉讼与非诉程序法/1.10.5 劳动人事争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各区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p align="right">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p> <p align="right">2022年7月11日</p> #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指引(试行) 为规范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提高仲裁案件终结比例,依法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1. 现行法律法规库/1.10 诉讼与非诉程序法/1.10.5 劳动人事争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lcnke5 **第一条** 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解仲裁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abae1|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裁决金额不超过作出仲裁裁决时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jqvgh1 **第二条** 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涉及下列事项,对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适用终局裁决: (一)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二)加班工资;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病假工资; (四)其他劳动报酬,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lz2454 **第三条** 劳动者因追索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适用终局裁决。 ^2cs07b **第四条** 劳动者因追索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涉及下列事项,对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适用终局裁决: (一)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b144c6|八十二条]]规定的第二倍工资; (五)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六)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七)其他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chhsqi **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解仲裁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abae1|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方面发生的争议包括: (一)《[[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修正)|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修正)#第四章 假期工资支付标准|四章]]规定的假期工资争议(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除外); (二)其他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 ^2kr367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解仲裁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abae1|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包括: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 (二)劳动者追索除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 (四)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 ^3o4tfs **第七条** 裁决事项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委员会就同一案件应当作出非终局裁决。 ^krmg9n **第八条** 仲裁请求中仅涉及终局裁决事项,仲裁委员会裁决予以全部或部分驳回的,适用终局裁决。仲裁请求中仅涉及非终局裁决事项,仲裁委员会裁决予以全部或部分驳回的,适用非终局裁决。 ^36j0h5 **第九条** 仲裁请求中同时涉及终局和非终局裁决事项,仲裁委员会裁决全部驳回的,适用终局裁决;裁决支持或部分支持终局裁决事项,全部驳回非终局裁决事项的,适用终局裁决。 ^iscoi1 **第十条** 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单个劳动者的仲裁裁决事项符合终局裁决情形的,适用终局裁决。 ^qnbt8k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案件,应当在同一份裁决书中分别列明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并分别告知权利救济途径: (一)裁决内容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事项; (二)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事项不具有密切关联性; (三)非终局裁决事项得到全部或部分支持。 上述裁决书按一式两份的形式向当事人送达的,即视为已分别制作裁决书,该案件统计为终局裁决案件。 ^6jphbw **第十二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指引(试行)|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指引(试行)]]》(深劳人仲委〔2018〕6号)不再适用。 ^iz8i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