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文件 #法规类别/民法/婚姻家庭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离婚证明书制度的若干意见 (2013年5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 ^3wh5cs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保护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实现司法为民宗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家事审判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完善离婚证明书制度的若干意见。 ^3ll6og 一、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为保护个人隐私,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裁判后,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 ^qu8e80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及原生效裁判文书副本。 ^fdhoz6 三、离婚证明书,由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承办法官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 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证明书时,作出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承办法官已经调离的,由庭长指定一名法官负责制作。 ^pof34f 四、离婚证明书的编号应当采用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案号,并写明有关当事人婚姻关系缔结的时间、地点以及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和有关生效裁判文书名称,具体样式见附件。 ^20rhlb 五、离婚证明书一式五份,除送达申请人一份外,其余离婚证明书由跟案法官助理或者庭长指定的法官助理连同当事人的申请书、原生效裁判文书副本一并归入原离婚诉讼档案。 ^8a6lsk 六、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sftns4 # 附:离婚证明书样式 <div align="center"><big><b>深圳市×××人民法院</b></big></div> <div align="center"><big><b>离婚证明书</b></big></div> <p align="right">(××××)深×法民×字第××号</p> 原告或上诉人(原审): 被告或被上诉人(原审): 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于××年××月××日在××省××市缔结了婚姻关系。现本院已就双方离婚纠纷一案作出(××××)深×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准许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离婚。该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已于××年××月××日发生法律效力。 <p align="right">  年  月  日</p> <p align="right">(院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