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文件 #法规类别/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p align="right">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p> <p align="right">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p> <p align="right">2020年5月21日</p>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完善市场诚信管理机制,推广高效便捷的送达方式,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c3mu7d **第二条** (适用范围)深圳市两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本市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送达诉讼文书、行政文书等法律文书的适用本意见。 ^6qoife **第三条** (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商事主体以其依法登记注册的地址为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商事主体可以承诺是否同意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同意电子送达的,商事主体应当填报《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填写用于电子送达的电子邮箱地址。商事主体可以在市场监管联系人、法定代表人中选择一人作为送达联系人并提供送达联系人的手机号码作为电子送达地址。 商事主体未填报《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或未同意电子送达的,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向其登记注册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fqjfoe **第四条** (告知义务)商事主体报送年度报告、市场监管联系人设置等业务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向商事主体告知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相关内容和责任。 人民法院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司法程序中应当向商事主体告知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相关内容和责任。 ^pr1zoe **第五条** (诚实守信义务)商事主体知晓告知事项后,通过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i深圳客户端的“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专栏在线填报《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具体内容包括:知晓注册登记地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的地址、是否同意电子送达法律文书,承诺对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送达地址可以及时有效接收法律文书负责。 ^c1wm3s **第六条** (电子送达效力)商事主体承诺同意电子送达的,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优先向其填报的电子送达地址进行电子送达。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能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已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完成法律文书送达的,不再向其登记注册地址进行送达。 ^zuvpo8 **第七条** (送达地址变更和送达承诺更新)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商事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变更后的登记注册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商事主体承诺的电子送达方式或电子送达地址如需变更的,商事主体应及时通过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i深圳客户端的“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专栏进行更新。 商事主体未按照前款规定及时进行商事变更登记或送达承诺更新的,人民法院及市场监管部门向原登记注册地址或者按照原《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送达法律文书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商事主体自行承担。 ^uqe58w **第八条** (推定送达)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址或《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承诺的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或者实际未被接收的,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商事主体证明其自身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没有过错的,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的,以依法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法律文书到达承诺主体确认的特定接受系统之日为送达之日。同时采用多种方式送达的,以最后一次送达日期为准。 ^ssek5c **第九条** (异议处理)商事主体因登记注册的地址虚假或者不准确、登记注册地址或送达承诺内容变更未及时按照本实施意见第七条进行变更等导致无法及时有效接收法律文书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25ez6 **第十条** (适用的司法程序及文书范围)商事主体的送达承诺在案件的所有司法程序中持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先行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请再审、申诉审查)及破产、执行程序等。 商事主体的送达承诺在市场监管行政部门行政检查和执法的所有程序中持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决定、行政告知、行政裁决等。 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行政部门依据前述规定向商事主体送达的法律文书类型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办理。 ^u7j7ju **第十一条** (数据共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商事主体变更登记数据和法律文书送达承诺数据共享给人民法院,保证法律文书送达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商事主体送达承诺及其履行承诺情况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0oh7dr **第十二条** (协同推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同协作,拓展法律文书送达承诺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部门,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送达数据共享,推广承诺送达机制,逐步构建法律文书送达应用体系。 ^88cs7g **第十三条** (解释主体及实施期限)本意见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和修订。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4ejh5 附件:1.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告知书 2.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 ^zv0ok9 # 附件1 ![[附件1: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告知书.jpg]] ![[附件1: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告知书_1.jpg]] # 附件2 ![[附件2:法律文书送达承诺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