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法规类别/行政法/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 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律协〔2020〕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微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4月30日起试行。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办法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p align="right">广东省律师协会</p> <p align="right">2020年4月30日</p> # 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2020年4月3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iiti6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省律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ccu85p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是指律师协会在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对律师的执业表现做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记入律师执业档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教育、引导和监督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jirqwa **第三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本会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并负责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负责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并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出具考核意见律师协会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评定机制,负责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0quszh **第五条** 律师协会对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应当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 律师协会组织实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518q2m ##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第六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对象为在广东省执业的律师包括派驻或受聘于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香港、澳门、台湾律师,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考核分别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的规定办理。 ^tfjk9m **第七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下列内容: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情况: (二)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三)党员律师党组织关系接转的情况;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五)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七)受到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八)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九)律师协会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ww192t ## 第三章 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第八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等次是律师协会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的总体评价。 ^nike0n **第九条**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一)能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四)能够遵守省、市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变更执业机构的党员律师,能及时同步接转党组织关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第十条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一)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但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二)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三)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四)变更执业机构的党员律师,未能及时同步接转党组织关系,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经提醒后能够改正的。 ^cmnf2p **第十一条** 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二)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三)参加抗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变更执业机构的党员律师,拒绝同步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或隐瞒党员身份的; (六)党员律师违反党纪受到处分的。 ^n0h83c **第十二条** 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三)上一年度因病等没有实际执业或者实际执业不超过六个月的。 ^93sohc ##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应当在每年的5月31日前集中办理,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相衔接。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可自行确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间的具体办理日期。 ^h2qcli **第十四条** 律师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本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本人签名确认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情况; (三)已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书面承诺书; (四)完成律师协会关于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证明材料; (五)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兼职律师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有效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和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书面意见,司法警察院校兼职律师应同时出具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在办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对第一款第(二)、(三)项提交的书面承诺书有疑义的,可以通过调查或者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予以核实。 ^5n2kp1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具体步骤如下: (一)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二)根据考核评议情况,依据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表现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加具考核意见; (三)将加具考核意见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被考核律师本人阅签; (四)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指引,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提交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申请,具体要求以当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通知为准。 ^f6r6r7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完成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报送律师执业情况总结、《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律师执业证》,现场办理年度考核。兼职律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本办法第[[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5n2kp1|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adv1i9 **第十七条** 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评定机制,负贵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本办法第[[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adv1i9|十六条]]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 (二)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后,应当将考核结果在本市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mw57j8 **第十八条** 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应当按照所在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其备案,并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发起网上备案申请,由其通过备案审查后,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eztmp7 **第十九条** 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完成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后,应当于每年6月20日前将本市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总结及考核结果报本会备案,同时抄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 备案内容包括:本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备案表》和《律师不参加考核、暂缓考核情况统计表》。 本会按规定将全省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总结报全国律师协会、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在广东省律师网上公告考核结果。 ^gfwor5 ## 第五章 其他考核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条** 不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或者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兼职律师不予执业年度考核。 ^zcgi6h **第二十一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执业年度考核: (一)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 (三)未达到律师协会关于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 (四)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不满六个月,暂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暂缓年度考核的,待有处理结果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满或者其他暂缓考核的原因消失后十日内,经本人申请,由律师事务所按规定报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重新审查确定考核结果;本人不及时申请的,考核结果由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nmvbub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重新进行执业年度考核: (一)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在审查中发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对以上情况,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h06ogd **第二十三条** 律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考核结果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按以下程序申请复核: (一)复核应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复核理由、请求、事实,并提交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 (三)复核认为原确定的考核结果无误的,应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认为原确定的考核结果有误的,应当重新确定考核结果并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opmllh **第二十四条** 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如实报告,由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书面责令其在一个月内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的,由律师协会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7caa0o **第二十五条** 律师经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 (二)安排其参加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教育; (三)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遣责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由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k2i5o3 **第二十六条** 律师在执业年度考核中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 (二)律师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jc5wm5 **第二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的,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将名单报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由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收回其执业证书: (一)不符合执业条件不予年度考核的; (二)不参加年度考核(包括因故暂不能从事律师工作、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的: (三)因本办法第[[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试行)#^nmvbub|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原因被暂缓考核的。 ^aoammr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律师,参加分所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的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应同时抄送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在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uk11fm **第二十九条** 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本会备案。 ^lhdcs8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1jsdqp **第三十一条** 自2020年4月30日起试行。 ^gr0t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