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corejsx const { SearchComponent } = await dc.require("00数据管理/template/Script-Datacore/SearchCurrentNoteContent.jsx"); return <SearchComponent />; ``` ```datacorejsx const { MyComponent } = await dc.require("00数据管理/template/Script-Datacore/DCSimilarNameWork.jsx"); return <MyComponent />; ```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9: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等文件,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项目包含:   1.模型券(模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   2.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   3.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项目   4.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认定)项目   5.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   6.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   7.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建议申报单位至少比申报截止日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报资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1.模型券(模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申请指南   2.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申请指南   3.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4.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认定)项目申请指南   5.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6.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申请指南   7.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申请指南   8.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模型券(模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模型服务机构入库后,为模型券申领单位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提供模型服务,接受模型券抵扣部分服务费用。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模型券”由需求方申领,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模型券”由需求方申请兑现,补贴资金拨付至需求方。(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模型购买费用包括:模型订阅或API调用费用、模型服务平台和智能体应用开发工具使用费用等。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一)模型服务机构应是获得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单位或其关联方(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等关联关系); (二)模型服务机构提供模型服务,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的有关材料; 提供服务的大模型的基本情况和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等; (三)模型服务机构入库申请单位不是备案单位的,还需提供其与备案单位构成关联方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模型券(模型服务机构入库)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17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21日18时,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0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查重等环节——拟定入库名单--社会公示--公告入库名单。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告模型服务机构入库名单的通知。 有效期限:2026年8月31日。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凭批准文件认定为入库深圳市模型服务机构。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2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领域 支持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通过应用人工智能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智能化升级,对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广阔、带动效应明显,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和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事后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核定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予以资助,其中示范应用项目最高200万元、标杆应用项目最高1000万元。(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系统集成费用(主要包括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测试优化)等,不包括已申请市级“模型券”“训力券”“语料券”资助的模型、训力、语料购买费用,以及已申请市级“加速开放政务应用场景”项目资助的费用。 四、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AI+先进制造、AI+现代服务、AI+城市治理、AI+公共服务、AI for Science等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方向。每个细分领域方向每年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示范应用项目应具有一定技术创新性,在实际应用中展现良好的效果,能解决用户痛点问题,具有良好的技术稳定性和可靠性,实现提质增效等;标杆应用项目应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能解决行业或领域的痛点问题,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可复制推广和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三)申报项目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开始建设,且项目已建设完成; (四)申报示范应用项目和标杆应用项目审定总投入应分别不低于200万元和1000万元; (五)申报项目分为“研发推广”和“提质增效”两类: 1.研发推广类项目,是指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技术创新、设计优化、流程改进等,开发出新产品并得到市场认可、成功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研发推广类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示范应用项目在建设期内签订合同数应不少于5个,或个人用户数不少于10万个;标杆应用项目在建设期内签订合同数应不少于10个,或个人用户不少于100万个。 2.提质增效类项目,是指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智能化升级,且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广阔、带动效应明显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 (六)对获得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奖项、资格认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五、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和总结(验收)报告原件; (二)申报项目总投入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如设备清单、软件产品、采购合同、费用支出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 (三)申报项目签订合同数量或个人用户数量达到相关要求的佐证材料(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等);或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实际应用中稳定性和可靠性、使用后提质增效情况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复制推广情况等佐证资料; (四)申报项目获得人工智能奖项、资格认定等有关材料,以及其他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材料(可选择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6日18时,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0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抽查)、查重等环节——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3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配套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事后资助,国家有资金支持的按1:1予以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且政府总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入围项目按照不超过经核定项目已投入资金的40%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优胜项目按照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资金的40%予以最高1000万元资助(获评优胜项目前作为入围项目已获本计划资助的,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申报单位为实施国家“揭榜挂帅”项目实际发生的项目投入,包括项目建设投资(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项目所需场地建设和改造费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等。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一)项目属于人工智能领域; (二)申报单位牵头承担的项目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入围或优胜项目名单发布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三)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配套资助。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承担国家部委“揭榜挂帅”项目的佐证文件,如批复文件、公示名单、任务书等(如有,可选择提供); 2.项目建设方案; 3.国家拨付项目资助资金佐证材料(如有)国家有资金支持的提供国家拨付项目资金佐证材料;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提供项目投入说明及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6日18时,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0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查重等环节——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4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认定)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建设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基于国产人工智能根技术和工具链,为企业提供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培育全栈自主可控人工智能生态体系。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事后资助,创新中心为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给予不超过30%、单家企业最高15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拨付至创新中心,单个创新中心每年获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专家服务费、平台工具费、训力租赁费(不超过总费用的20%)。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人工智能芯片、开发框架、算子库等全栈国产技术,或与具有以上全栈国产技术的企业签订有关协议; (二)创新中心提供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服务事项明确,相关制度完整规范; (三)创新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具有人工智能全栈国产技术的,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与具有人工智能全栈国产技术的企业合作的,提供有关协议(需包含合作事项等内容)、以及合作企业具有人工智能全栈国产技术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及相关制度; (三)创新中心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 (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和劳动合同(与申报单位签订,或者与合作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签订)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创新中心提供服务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认定)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17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21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0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查重等环节——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的通知。 有效期限:2027年6月30日。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认定为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5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支持企业和相关机构开源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编程模型和集成开发工具,构建第三方算子库、预训练模型、模型智能体等开源软件,形成领先的高可信人工智能开源基础底座,对下载量高、性能优、影响力大的开源项目予以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事后资助,一等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二等项目最高资助60万元,三等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每年度一、二、三等项目合计不超过20个。(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等级进行奖励,一等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二等项目最高资助60万元,三等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条件: (一)项目为申报单位开发并于2024年在以下开源社区之一开源:GitHub、HuggingFace、Gitee、GitCode、ModelScope、AtomGit、OpenI启智开源社区; (二)申报项目属于人工智能领域,具备下载量大、运行可靠性高等条件;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需在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架构、应用场景等方面有显著创新,具备完整且实用的功能模块设计,有明确的项目维护和更新计划,能满足实际应用场景的; (四)申报项目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开源协议(如Apache License、MIT License等),并在项目文档和代码仓库中明确标识。申报者需确保项目的代码、算法等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所使用的第三方代码或技术有合法授权,并在项目文档中清晰说明; (五)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社区知名度,拥有一定数量的活跃贡献者(除核心开发团队外,有来自社区的开发者参与代码贡献、问题反馈和功能改进等),在开源平台上有较高的星标数和Fork数,获得过相关行业机构、专家的认可或奖项,或在行业会议、论坛上有过展示或交流; (六)申报项目实现关键技术国产化替代,填补国内在特定技术方向的空白,能够有效带动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项目优先支持。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项目在开源社区开源佐证材料; (二)项目的核心技术成果佐证材料、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等复印件; (三)项目关于下载量、运行可靠性、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四)关于项目创新性、合规性、知名度等的佐证材料; (五)项目实现关键技术国产化替代,填补国内在特定技术方向的空白,能够有效带动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6日18时,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0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查重等环节——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申请指南 资助的项目类别 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聚焦人工智能领域主办或承办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好、专业特色鲜明的国内外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等。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活动主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国家部委、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由承办方申报,对承办单位按有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支持。(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资助的费用范围: 项目实际发生的场租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设计制作费、资料印刷费等。 四、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各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 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为2024年举办的人工智能专题展会、论坛、大赛,项目总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单位须是展会、论坛或大赛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委托举办的项目可由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举办高端论坛项目的活动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现场参加高端论坛的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市外参会人员不低于20%;主讲嘉宾至少有2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行业领军企业管理者等,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对活动参与宣传报道; (四)举办展会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主题的独立展会,实际用于人工智能展览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参展单位不少于200家,其中市外参展单位不低于20%;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对活动参与宣传报道; (五)举办大赛的参赛队伍不少于100支,其中市外参赛单位不低于20%;评委中至少有50%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行业领军企业管理者等;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对大赛参与宣传报道。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共性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共性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会、论坛、大赛的主题、规模、经费、人员、场地保障、产业链相关参会方、实施方案、宣传效果、安全保障等; (二)提供场租合同复印件,场馆租金结算单复印件,场馆租金发票复印件,活动费用清单、有关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展会、论坛、大赛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对政府委托举办的展会或论坛,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6日18时,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0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形式审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查重等环节——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核准文件的行政效力 申报单位凭核准文件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7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申请指南 资助的项目类别 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5%予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经专项审计核定后申报产品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5%,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如果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申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2.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应不少于1000万元。 (二)申报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主要包含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多模态感知、模拟仿真训练等技术,具备环境感知、行为控制、人机交互等能力的全尺寸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狗以及其他形态的类人形或仿生机器人等产品); 2.产品应在当年度申报指南通知发布日前两年内首次实现销售; 3.申报的单款产品上年度实际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 4.应在深圳市内完成设计或生产; 5.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需获得相应许可或认证; 6.同一申报单位每年最多可选3款具身智能机器人申报。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三)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 )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一)申报产品符合“具身机器人”品类的相关介绍; (二)申报产品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完成设计或生产的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的说明(如产品出厂凭证等)及市场销售情况说明; (四)上年度研发投入有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产品销售合同、货款到账凭证和销售发票复印件等; (六)申报产品检测认证报告(应包含核心参数、技术指标、功能性能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佐证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选择“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均需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4月22日至5月26日18时,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状态:已预审)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1682;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5-42号综合受理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八、资助核准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核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申报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形式审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核查(抽查)、查重等环节——拟定扶持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核准时限 集中申报,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十一、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核准文件的行政效力 申报单位凭核准文件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报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 2.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企业违反自主申报承诺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本扶持计划项目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请各申请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 [附件1-9下载.zip](https://gxj.sz.gov.cn/attachment/1/1563/1563747/12093984.zip) ### 原网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093984.html)剪藏于2025-03-28 13: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