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廠商 A ,採購收貨時,商品是 1000元,而因為我司承登由貨運公司B 的運費 100元 原來的應付傳票精神是: ==進貨單:1 == 借:存貨 100 貸:應付-廠商A 100 借:運輸費用 10 貸:應付-貨運公司B 10 若在 PUS 頁籤勾選了「分攤」旗標,並按下「分離費用」,則傳票會變成: ==進貨單:1 == 借:存貨 110 貸:運輸費用 10 貸:應付-廠商A 100 ==進貨單:2 == 借:運輸費用 10 貸:應付-貨運公司B 10 ![[Pasted image 20240914153619.png]] ==廠商費用分離的按鈕亦可在核准後執行。== 分離後的 pu 單,可選擇轉入 [[54P_庶務採購管理]] **關於發票資料** (20240919) 因為輸入費用頁籤時是先在 [[54A_進貨維護作業]], ,然後再分離費用到 [[54P_庶務採購管理]] 所以發票資訊等於是重複存在了,系統在將發票資訊,拋入 [[27A_進項發票管理]]時, 若發現 [[54P_庶務採購管理]]是由 [[54A_進貨維護作業]]拋入的,會自動忽略,不傳送到 [[27A_進項發票管理]] ,因此若發生費用內容有錯誤要修改時,一定要回到 [[54A_進貨維護作業]], 按下「取消分離」, 修正之後,再重新下「廠商費用分離」。 ![[Pasted image 2024091923145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