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 產品成本子模組]]
[[852_完工工令成本分析]] [[85N_每月製令明細]] [[85Y_銷貨成本表]] [[85Z_成本每月參數]]
若以 FERT-A 其成本估算的結果 100 元來計算。
每張工單的傳票分錄如下:(本月開工本月完工)
==領料時==
借:Raw material comsumption ( P&L) 直接材料
貸:Inventory - Raw material (BS) 存貨--原料
==完工時==
借:Inventory - Finished Goods (BS) 存貨--製成品
貸:Factory output production (P&L) 製成品產出
Factory output production 此科目就像月加權制的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材料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材料
已分攤製造費用--製造費用
因此在月加權制的損益表上,會出現
銷貨收入 1000
銷貨成本 60
直接材料 10
直接人工 20
製造費用 30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材料 10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人工 20
已分攤製造費用--製造費用 30
有些企業會用貸方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讓損益表看起來乾淨一點。
但是顯示出來,也有利於分析各種成本的變化。
本系統則是可勾選此六科目同時不顯示或同時顯示。
月加權制的==直接人工與製造費用==,不像標準成本制是先透過CK11N的成本估算,
而是先匯總整個月的直接人工(來自薪資系統)與製造費用(來自總帳與各種分攤機制),攤入生產部門,求得「工資率」與「費用率」,再乘上各工單的報工人數或各式分攤基礎,得到每張工單的==直接人工與製造費用==,因此每個月結算的就是「實際成本」,而不像標準成本制,是在完工當下就結算出 CO03 的 Actual Cost ( 標準價格 * 實際數量 )。
在標準成本結算後若產出與投入不相等,產生差異傳票,用差異科目將其調平。
因此差異原因的分析,就變成管理改善的依據。部份傳票如下圖:
![[Pasted image 20240813075851.png]]
而月加權制只能靠,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相同或類似件號在各工單的比較(可以是不同月份)。
結論:有能力在產品投產之前,就建立完整BOM表與生產途程的每個工作中心的製程工時,才適合採用標準成本制。以台灣中心企業而言,很多都無法今日事今日畢,甚至在投產時,皆無完整的BOM 表編碼與途程,在月低補單補打資料更是常見的狀況,此時就適合採用月加權成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