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 產品成本子模組]] [[852_完工工令成本分析]] [[85N_每月製令明細]] [[85Y_銷貨成本表]] [[85Z_成本每月參數]] 若以 FERT-A 其成本估算的結果 100 元來計算。 每張工單的傳票分錄如下:(本月開工本月完工) ==領料時== 借:Raw material comsumption ( P&L) 直接材料 貸:Inventory - Raw material (BS) 存貨--原料 ==完工時== 借:Inventory - Finished Goods (BS) 存貨--製成品 貸:Factory output production (P&L) 製成品產出 Factory output production 此科目就像月加權制的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材料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材料 已分攤製造費用--製造費用 因此在月加權制的損益表上,會出現 銷貨收入 1000 銷貨成本 60 直接材料 10 直接人工 20 製造費用 30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材料 10 已分攤製造費用--直接人工 20 已分攤製造費用--製造費用 30 有些企業會用貸方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讓損益表看起來乾淨一點。 但是顯示出來,也有利於分析各種成本的變化。 本系統則是可勾選此六科目同時不顯示或同時顯示。 月加權制的==直接人工與製造費用==,不像標準成本制是先透過CK11N的成本估算, 而是先匯總整個月的直接人工(來自薪資系統)與製造費用(來自總帳與各種分攤機制),攤入生產部門,求得「工資率」與「費用率」,再乘上各工單的報工人數或各式分攤基礎,得到每張工單的==直接人工與製造費用==,因此每個月結算的就是「實際成本」,而不像標準成本制,是在完工當下就結算出 CO03 的 Actual Cost ( 標準價格 * 實際數量 )。 在標準成本結算後若產出與投入不相等,產生差異傳票,用差異科目將其調平。 因此差異原因的分析,就變成管理改善的依據。部份傳票如下圖: ![[Pasted image 20240813075851.png]] 而月加權制只能靠,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相同或類似件號在各工單的比較(可以是不同月份)。 結論:有能力在產品投產之前,就建立完整BOM表與生產途程的每個工作中心的製程工時,才適合採用標準成本制。以台灣中心企業而言,很多都無法今日事今日畢,甚至在投產時,皆無完整的BOM 表編碼與途程,在月低補單補打資料更是常見的狀況,此時就適合採用月加權成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