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2.佛教問答/dd33cdab57a458a79a827e511df23bda_MD5.jpg]]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唯識春秋廣論》 總目錄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第一卷:序分與緣起無明品】 - **甲一、序分** - 乙一、造論主略傳 - 乙二、論前懸談(釋題與宗趣) - 乙三、摧邪顯正(辯漢譯之真確與梵文之義) - **甲二、正宗分** - 乙一、辨根本惑(無明支) - 丙一、總標無知(眼無常不如實知) - 丙二、廣釋現行(太閒與攀緣) ## 【第二卷:明唯識變現品】 - **乙二、辨我法虛妄** - 丙一、破薩迦耶見(生是我,非不生) - 丙二、鏡像與唯識(見相二分) - **乙三、辨心識變現** - 丙一、心如工畫師(嗟蘭那鳥喻) - **乙四、辨緣起相依** - 丙一、識與名色(蘆束喻與第八識) - 丙二、苦陰生起(五蘊非我) ## 【第三卷:明觸受生起品】 - **乙五、辨根境識合** - 丙一、六愛身(流轉門:觸緣受緣愛) - 丙二、六常行(還滅門:捨心正念) - **乙六、辨領納差別** - 丙一、三受差別(苦、樂、捨) - 丙二、苦諦實相(苦苦、壞苦、行苦) - 丙三、對治三病(不淨、慈悲、因緣觀) ## 【第四卷:明資持修道品】 - **乙七、辨生命資持** - 丙一、四食差別(段、觸、思、識) - 丙二、廣釋識食(本識執持身命) - 丙三、食與苦集(托缽與正命) - **乙八、辨趣入實相** - 丙一、一乘道(四念處) - 丙二、觀行實修(路遠心獨行) ## 【第五卷:明道品證果品】 - **乙九、辨覺悟支分** - 丙一、七覺支(對治五退法) - 丙二、對治昏掉(微劣與掉舉之修法) - **乙十、辨聖道實踐** - 丙一、八聖道分(正見為首) - 丙二、增上三學(戒定慧與因明實戰) - **乙十一、辨證果寂滅** - 丙一、四沙門果(須陀洹至阿羅漢) - 丙二、無為法性(涅槃寂靜) ## 【第六卷:明菩薩行願與宗派會通品】 - **乙十二、辨大乘行願** - 丙一、攝眾生戒(自護護他) - 丙二、安忍波羅蜜(貴族精神) - **乙十三、辨淨土莊嚴** - 丙一、淨土之因(善根大願) - 丙二、四土差別(唯識淨土觀) - **乙十四、辨宗派史觀** - 丙一、漢藏異同辨(顯密與唯識) - 丙二、日域法相傳承(德一與東大寺) ## 【第七卷:明業果寂滅與如來性品】 - **乙十五、辨業果相續** - 丙一、辯二諦業性(勝義不生,世俗熏習) - 丙二、善惡業報(黑白業) - **乙十六、辨生死解脫** - 丙一、示現涅槃(瞿低迦不住識神) - 丙二、如來體性(離四句絕百非) - **乙十七、辨邪正歧路** - 丙一、破常見(神我) - 丙二、破斷見(撥無因果) ## 【第八卷:明漸次修治與日用行持品】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 - 丙一、煉金喻(除麤中細垢)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 - 丙一、牧牛十一法(知法相與護根)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 - 丙一、四種人(從冥入冥等)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 - 丙一、生活即修持(淨行品應用) ## 【第九卷:明禪定三昧與神通變化品】 - **乙二十二、辨修習止觀** - 丙一、安那般那念(十六特勝) - 丙二、二法專精(止觀雙運) - **乙二十三、辨禪定階次** - 丙一、四禪八定(聖默然) - 丙二、滅盡正受(識不離身義) - **乙二十四、辨神通自在** - 丙一、四如意足(神足通) - 丙二、無量三昧(四無量心) ## 【第十卷:明居家行果與究竟歸宿品】 - **乙二十五、辨居家修證** - 丙一、入流之基(四不壞淨) - 丙二、增上修習(六念法門) - **乙二十六、辨臨終正念** - 丙一、摩訶男之問(習氣與重業) - 丙二、法鏡經(自知受生) - **甲三、流通分** - 乙一、唯識春秋總攝 - 乙二、法燈常明(全論迴向) ## 【附錄:法流傳承與文獻考辨品】 - **甲四、附錄** - 乙一、辨漢藏日傳承 - 乙二、辨文獻考據 --- 本卷將確立本論的**造論緣起**、**宗趣**(宗旨),並破除對於漢傳經論翻譯的疑難,最後以此為基礎,探討流轉生死的根本——**無明(無知)**。 --- ## 卷第一:序分與緣起無明品 第一 ### 【科判說明】 - **甲一、序分(造論緣起與宗趣)** - **乙一、造論主略傳(明傳承)** - **乙二、論前懸談(明宗旨)** - **丙一、釋論題(唯識與春秋)** - **丙二、明所依(雜阿含與瑜伽行)** - **乙三、摧邪顯正(辯漢譯之真確)** - **丙一、外難(疑古德不通梵文)** - **丙二、正破(引慧琳、玄奘等證)** - **甲二、正宗分(廣明緣起唯識義)** - **乙一、辨根本惑(無明支)** - **丙一、總標無知** - **丁一、經說(眼無常不如實知)** - **丁二、論釋(四種無明與二種愚)** - **丙二、廣釋現行(太閒與攀緣)** - **丁一、辨煩惱生起之由** - **丁二、斥閒暇流轉之過** --- ### 【論疏正文】 ### 甲一、序分(造論緣起與宗趣) #### 乙一、造論主略傳 【論曰】 夫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虛行,遇緣即應。今此《唯識春秋廣論》,乃優婆塞王穆提(字勳鴻,號良真)所造。 論主生於臺灣新北,幼承漢學庭訓,長而博涉東西哲學。始於弱冠,潛心內典,遍歷漢語阿含、中觀、天台、華嚴、禪密及藏傳、巴利諸部,終乃會歸法相唯識宗瑜伽行派與淨土教。 論主曾於慧律法師座下受三皈,於星雲法師座下受菩薩戒。常年閉關修習止觀,依《瑜伽師地論》及《解脫道論》等,以四念處為依止。近年來致力於中觀、唯識、阿毗達摩經論之疏文斷句與編校,意在釐清古今義理之正訛。 #### 乙二、論前懸談(明宗旨) 【論曰】 今造此論,其意云何? 為欲總攝《雜阿含經》之根本教義,與《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等法相唯識學阿毗達摩論書,相互發明,以上下文義,貫串真俗二諦。 **「唯識」者,明萬法唯心所現,遮破外境實有;「春秋」**者,借史書之名,喻心識遷流,種現熏習,如四時代謝,因果不爽。 本論採擷諸經論疏,如《大乘玄論》、《中論》、《述記》、《攝論》等,兼及隨筆感悟,冀令學人得一窺佛法堂奧之入門大綱。 #### 乙三、摧邪顯正(辯漢譯之真確) 【問答決疑】 問: 有疑曰:漢語佛教古德並不懂梵文,彼等所說,恐誤解中觀、唯識之原義,今何足採信? 答: 此疑非理,乃慢心所致。今舉五事以破之: 1. **音義對譯之證:** 唐代慧琳法師編撰《一切經音義》,收錄經論千餘部,以梵音對譯漢文,註釋名相。慧琳師承不空三藏,通曉梵漢,若不解梵文,何能精確對譯? 2. **譯場證義之職:** 古代譯場設有「證義」一職,如唯識宗慧沼法師,曾任菩提流志、義淨三藏之證義。其職責在於口宣梵文前,共判文義;翻譯完成後,再次比對正訛。若不懂梵文,何能擔任證義,刊定舛誤? 3. **中觀註疏之證:** 吉藏大師於《大乘玄論》中,辨析「般若」梵文原意為「深重」,漢譯「智慧」為「輕薄」。又於《中觀論疏》提及當時註解《中論》者有七十家。豈可謂此七十家皆不懂梵語? 4. **玄奘門下之學:** 窺基大師師承玄奘,遍學五天竺語。其《金剛般若經贊述》中,明確提及比對龜茲梵本與崑崙本。若不解梵文,如何校勘諸本? 5. **密教種子之傳:** 唐密諸多印契、種子字皆源於梵文。不空三藏年少即學聲明論(梵語文法),攜回梵本經論千餘卷。若不知其義,如何翻譯傳授? 【結示】 故知,古德非但不昧梵文,且造詣深厚。今人因缺失梵文諸古本,妄言古德不曉梵文,實乃未經深思之戲論。本論所引漢譯經論,皆有堅實依據。 --- ### 甲二、正宗分(廣明緣起唯識義) #### 乙一、辨根本惑(無明支) 【經曰】 「所謂無知,無知者是為無明。云何無知?謂眼無常不如實知,是名無知,眼生滅法不如實知,是名無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如是,尊者摩訶拘絺羅!於此六觸入處如實不知、不見、不無間等、愚闇、無明、大冥,是名無明。」 【論曰】 此段經文,直指流轉生死之元兇——無明。 #### 丙一、總標無知 【釋曰】 何謂「無知」?非謂全無知覺,乃謂於真實義理「不如實知」。 如經所云,於眼等六內入處,其體性本是無常、是生滅法。眾生不了此理,執為常、執為一、執為我。此即根本無明。 依《瑜伽師地論》解,無明略有四種: 一、無解愚:於所知義無有智慧。 二、放逸愚:於見聞覺知中散亂失念。 三、染污愚:於顛倒心所有無智。 四、不染污愚:不顛倒心所有無智。 又分為「煩惱相應無明」(與貪等俱起)及「獨行無明」(唯於諦境不如理作意)。 故知,無知者,即是於六觸入處之生滅無常法,不能如實了知,執取為真實常法,無明增愚癡見,故名無明。 #### 丙二、廣釋現行(太閒與攀緣) 【論曰】 無明非抽象之理,乃日用中念念流轉之實。今當以此觀照現行煩惱。 【釋曰】 問: 眾生何故煩惱叢生,難以出離? 答: 略有二因:一者太閒,二者緣過去境。 世人雖口說「空」,然色身依年齡、基因、環境變化,剎那老病死,此乃現量。眾生生活過於閒暇,忘卻生命分秒逝去,故心識有餘力去攀緣。 因「閒」故,心識忙於種種追逐,現起貪、瞋、愚癡。 心識如幻燈,現起「過去影像」(緣過去境),復對此影像生起無謂煩惱。種子熏習,現行不斷,愚癡不善心所交替運作,成一幻影。 若人每日安排運動、工作專注、靜坐,身心充實,則無閒功夫去計著他人是非,煩惱自減。 結論: 於眼所見生滅法,不能如實觀察,執為恆常,故有印記與不如理作意。善男子、善女人者,即是善於觀察自心煩惱者;反之,則為惡男子、惡女人。 --- ### 【卷一結讚】 > 漢譯法義深且鉅,梵音唐言無乖異; > > 無明本是無知義,六根生滅昧真諦。 > > 太閒易生諸妄想,緣影馳逐長夜泣; > > 唯識春秋演大論,普令群生破幽冥。 **(卷一 終)** --- 《唯識春秋廣論》第二卷。 本卷將深入探討**「我執的虛妄」、「心識如畫師的變現能力」以及「識與名色互相依持」**的深層義理。我們將原文本中的〈生是我,非不生〉、〈嗟蘭那鳥〉、〈展轉相依〉及〈皆因苦陰生〉等章節,重新組織為嚴謹的論疏體裁。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二:明唯識變現品 第一之二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二、辨我法虛妄(破執)** - **丙一、破薩迦耶見(生是我,非不生)** - **丁一、經說(借鏡喻顯妄執)** - **丁二、論釋(依生法計我)** - **乙三、辨心識變現(能變)** - **丙一、心如工畫師(嗟蘭那鳥喻)** - **丁一、喻顯心之雜染** - **丁二、法合唯識所變** - **乙四、辨緣起相依(所變)** - **丙一、識與名色(蘆束喻)** - **丁一、互為緣起義** - **丁二、顯第八異熟識** - **丙二、苦陰生起(苦諦)** - **丁一、五蘊非我** - **丁二、苦之延續與對治** --- ### 【論疏正文】 ### 乙二、辨我法虛妄(破執) #### 丙一、破薩迦耶見 【經曰】 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尊者富留那彌多羅尼子年少初出家時,常說深法,作如是言:『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受、想、行、識生,生是我,非不生。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 【論曰】 此明「我見」(薩迦耶見)乃依緣而起,非有實體。眾生於五蘊生滅法中,妄計有我。 【釋曰】 取則有我,不取則無。以有五取蘊之「生法」故,方有「我」之計度。若無五蘊生起,則無我可得。 譬如明鏡、淨水,因有面、有鏡、有光,眾緣和合,影像方生。愚夫見影,執之為我。若無鏡、無面,影本不生。 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因緣和合生故,愚夫計著為我;若無取著,則無我見。 《成唯識論述記》云:「此中總顯由無始來橫計我、法分別心故,熏習本識,後後遂有相、見分生。」 愚夫不了唯是內識變現,依此見、相二分,妄計有實「我」、「法」。實則我、法本無,隨妄情所執之相而立名。故知,聖教所說「我」、「法」,亦是依識變而假立,為對遣愚夫所執實我實法故。 【問答決疑】 問: 意識是真我嗎?或有實我? 答: 意識非真我,亦無實我。 依龍樹菩薩《中論》意,識蘊因色、聲等緣而生,無有決定性。若識是實我,應常住不滅;然識生滅變化,如幻如化,故無自體。 護法菩薩於《廣百論釋論》中亦破斥:若執有我,豈非單緣無常身等,虛妄分別執為實我? 異生於剎那分位,隨緣心、色等差別,虛妄執取「我肥我瘦」(執色身)、「我勝我劣」(執見解)、「我明我闇」(執心相)、「我苦我樂」(執受想)。此皆微細我見,應當破除。 --- ### 乙三、辨心識變現(能變) #### 丙一、心如工畫師 【經曰】 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故,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種種,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論曰】 此顯「唯識無境」,萬法唯心所現。心如畫師,能畫世間五趣雜雜之色。 【釋曰】 嗟蘭那鳥,雜色之鳥也。喻心含藏無量雜染種子(貪、瞋、癡等),現起種種界趣。 「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此義通於《維摩經》:「心淨故眾生淨,心垢故眾生垢。」 亦通《瑜伽師地論》之「識住」義。謂以本識(第八識)之現行與種子為染淨之本。若有漏現行依心而生,種子依心而住,心受薰習,便現起世間染淨萬法。 【演繹】 依《成唯識論述記》解:染淨諸法,以心為本。 「因心而生」者,謂一切有為現行法,皆因種子心(第八識)而生。 「依心住」者,謂有為現行法,皆依現行識法而住。 「心受彼熏」者,謂本識現行,受染淨有為現行之熏習。 故知,隨心染淨,有情染淨。有情之體,即是本識;若無本識,復依何法建立有情?卉木無情,無本識故,不名有情。 --- ### 乙四、辨緣起相依(所變) #### 丙一、識與名色 【經曰】 「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論曰】 此建立「阿賴耶識」為生命流轉之樞紐。識與名色,互為因緣,如蘆束相依。 【釋曰】 此「識」者,非指前六轉識,特指第八阿賴耶識。 《成唯識論》卷三云:「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 名,謂非色四蘊(受、想、行、識);色,謂羯邏藍(初受胎時之凝滑)。 此名、色二法,與本識相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為緣,恆俱時轉,不相捨離。 若無本識執持名色,眼等轉識有間斷故(如睡眠、悶絕時),無力恆時執持身命。故知經說「識緣名色」,此識必顯第八識。 #### 丙二、苦陰生起 【經曰】 「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非我非我所,亦非福伽羅……皆因苦陰生。」 【論曰】 此明一切現象皆是苦之積聚(苦陰)。 【釋曰】 眾生之苦之所以延續,由面對苦、樂、不苦不樂受時,心生執取,期待未來,故苦受不斷延續。中間透過逃避、妄語等煩惱造作,更是苦上加苦。 許多人重複同樣的苦,因對自心意識觀察不到,被慾望(獸王)牽制。 學會勇於承擔、面對一切人、事、物之變化,生命方能簡單。 「摩納婆」者,意譯勝我,即外道執著有情身中之勝妙我。 佛說此等皆因「苦陰」(五盛陰)而生,非有真實我。 --- ### 【卷二結讚】 > 無知為暗本,我見若空華; > > 心畫諸世間,唯識轉河沙。 > > 蘆束互相依,本識持名色; > > 苦陰積聚久,觀照破邪執。 **(卷二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三卷**。 本卷依據唯識緣起的流轉次第,緊接「識緣名色」之後,深入探討**「六處」、「觸」、「受」**的生起機制,並詳論**「三苦」**的本質與**「六恒住」**(六常行)的對治法門。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三:明觸受生起品 第一之三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五、辨根境識合(六入與觸)** - **丙一、六愛身(流轉門)** - **丁一、經說六觸生愛** - **丁二、論釋分別變異** - **丙二、六常行(還滅門)** - **丁一、聖者捨心** - **丁二、對治六根流逸** - **乙六、辨領納差別(受與苦)** - **丙一、三受差別** - **丁一、經說三受** - **丁二、論釋受之建立** - **丙二、苦諦實相** - **丁一、三苦義(苦苦、壞苦、行苦)** - **丁二、苦之延續(隨筆演繹)** - **丙三、對治三病** - **丁一、欲、有、無明病** - **丁二、法藥對治** --- ### 【論疏正文】 ### 乙五、辨根境識合(六入與觸) #### 丙一、六愛身(流轉門) 【經曰】 「有六愛身。云何為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 【論曰】 此明根、境、識三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之次第。 【釋曰】 愛不孤起,必依觸生。 眼等六根對色等六境,生六識。三事和合,名之為觸。 依《成唯識論述記》解:「觸別有體,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觸能「分別根、境、識」三,令三位有別,且有順生三受之功能變異,故名「分別變異」。 眾生於順樂觸生愛,於順苦觸生恚,於順不苦不樂觸生癡。故經云「眼觸生愛」等,即示流轉之樞紐在於觸、受之間。 #### 丙二、六常行(還滅門) 【經曰】 「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論曰】 此明阿羅漢之境界,於六根門頭,不染六塵,名六恒住(六常行)。 【釋曰】 修觀行者,於眼見色乃至意緣法時,心不隨境轉,不生苦、樂、憂、喜之執著,唯住於「捨」,保持「正念、正智」。 問: 云何名為正念、正智? 答: 依《成唯識論》,不忘失所緣境,名為正念;於所緣境觀照分明,名為正智。 此六常行,即是防護根門,不令煩惱漏入。若能成就此行,即如舍利弗等大阿羅漢,堪為世間福田。 --- ### 乙六、辨領納差別(受與苦) #### 丙一、三受差別 【經曰】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三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 【論曰】 受者,領納義。依觸而生,領納順、違、中容之境相。 【釋曰】 受蘊建立,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乃至無量。 - **一受**:諸受皆苦(約行苦義)。 - **二受**:身受(前五識相應)、心受(第六識相應)。 - **三受**:苦、樂、捨。 - **五受**:苦、樂、憂、喜、捨。 - **六受**: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云:身受者,依五色根;心受者,依意根。由所依別故,立身心之異。 #### 丙二、苦諦實相 【經曰】 「云何苦如實知?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苦、怨憎會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說五受陰苦。」 【論曰】 此明苦諦。凡夫以苦為樂,聖者觀樂亦苦。 【釋曰】 苦有三種:苦苦、壞苦、行苦。 1. **苦苦**:生、老、病、死等逼迫身心之苦。 2. **壞苦**:樂受變壞時所生之苦。經云「觀於樂受而作苦想」,即觀壞苦。 3. **行苦**:不苦不樂受,遷流變異,不安隱故。經云「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 【廣論演繹:苦之延續】 問: 眾生之苦,何以延續不斷? 答: 由「期待」與「逃避」故。 論主隨筆云:一個人的苦之所以一直延續,那是因為人面臨苦、樂、不苦不樂之時,總是想著**「下次」**,期待未來,逃避現在。 於苦受中,盼望苦滅;於樂受中,貪著樂住。中間過程透過逃避、妄語、綺語等造作,苦上加苦。 若能如實面對人生一切苦樂,不加盼望,不予逃避,生命方能活得簡單。 許多人詢問為何一直重複同樣的苦?因其對心識(獸王)觀察不到,被慾望牽制,被念頭帶走。心裡想的與實際上作的不同,造成更多苦的延續。 【生活實例:生苦】 如論主所見:台灣疫情期間,許多人缺乏抗壓性。平日看似修養良好,一旦面臨生死、利益之壓力,負面能量爆發,咒罵他人。此即是平日未嘗「苦」味,抗壓不足。 富不過三代,有錢時爭吵不斷,權貴遇事則逃避。此皆因未能如實知「生苦」、「壞苦」,於五欲中不知出離,一旦無常到來,痛苦倍增。 #### 丙三、對治三病 【經曰】 「云何有病如實知?謂三病——欲病、有病、無明病——是名病……云何病集如實知?無明集是病集。」 【論曰】 煩惱如病,佛法如藥。 【釋曰】 《大智度論》云:佛法治心病,亦如藥草對治風、熱、冷病。 - **不淨觀**:對治**貪欲病**。觀身過失,除貪愛故。 - **慈悲心**:對治**瞋恚病**。於眾生求好事,除瞋火故。 - 因緣觀:對治愚癡病。觀法從緣生,除邪見故。 若瞋恚人修不淨觀,反增瞋火;貪欲人修慈悲觀,反增貪愛。故須應病與藥,方能除愈。 --- ### 【卷三結讚】 > 六根觸境生三受,愛恚癡心隨轉增; > > 聖者捨心常正念,不染六塵得清淨。 > > 樂壞行苦皆是苦,期待逃避轉無明; > > 應病與藥修止觀,三病消除證無生。 **(卷三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四卷**。 本卷將深入探討維持有情生命延續的動力——**「四食」**,並由此過渡到解脫的具體實踐法門——**「四念處」**。我們將結合原文本中關於托缽、獨行、以及《成唯識論》對於識食的深層解析,建構從「資養」到「出離」的修證體系。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四:明資持修道品 第一之四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七、辨生命資持(四食)** - **丙一、總標四食** - **丁一、經說四食** - **丁二、論釋體性(三蘊五處攝)** - **丙二、廣釋識食(本識)** - **丁一、第八識為勝食性** - **丁二、破我見(誰食此識)** - **丙三、食與苦集** - **丁一、貪食則識住增長** - **丁二、隨筆演繹(托缽與正命)** - **乙八、辨趣入實相(四念處)** - **丙一、一乘道** - **丁一、經說四念處** - **丁二、安那般那念(攝四念處)** - **丙二、觀行實修** - **丁一、路遠心獨行(觀心與境)** - **丁二、此時即為用功時(觀受與法)** --- ### 【論疏正文】 ### 乙七、辨生命資持(四食) #### 丙一、總標四食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麤摶食,二者細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 【論曰】 此明有情流轉之資具。食者,任持義,能長養諸根大種。 【釋曰】 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及《成唯識論》解: 一、段食(麤摶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色處非食,以變壞時色無用故。 二、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才取境時,攝受喜樂,能為食事。 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 四、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 #### 丙二、廣釋識食(本識) 【經曰】 「云何觀察識食?……受三百矛苦覺,晝夜苦痛,觀察識食,亦復如是。」 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食識者……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識食?』我則答言:『能招未來有,令相續生。』」 【論曰】 此顯「唯識」深義。識食者,非六轉識,乃指第八阿賴耶識(異熟識)。 【釋曰】 問: 何故獨標第八識為食? 答: 眼等轉識,有間斷故(如睡眠、無心定),不能恆時執持身命。 唯有第八異熟識,一類恆遍,執持身命令不壞斷。故《成唯識論》云:「既異熟識是勝食性,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經中佛破頗求那「誰食此識」之問,意在破除「能食之我」。識非我,乃緣起法,能招未來「有」(三有),令生死相續。 #### 丙三、食與苦集 【經曰】 「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 【論曰】 貪著四食,即是滋養苦本。 【隨筆演繹:托缽與正命】 論主觀台灣托缽有感: 見比丘尼沿途托缽,默念經咒,此即示現「依食斷食」。 《瑜伽師地論》云:「苾芻者,唐言乞士。」乞士者,離四口食(下口、仰口、方口、維口),方為清淨。 世人貪著麤摶食,不知「食如藥」之義。出家者行頭陀行,遠離眷屬貪欲,遠離多欲不知足,受杜多功德,為寂離煩惱。 結論: 若於四食生貪,則如同畫師以彩畫色,虛妄增益,苦陰集起;若無貪無喜,則如畫師離色欲畫,終不可得,苦聚乃滅。 --- ### 乙八、辨趣入實相(四念處) #### 丙一、一乘道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論曰】 此為入道之根本,通大小乘。 【釋曰】 四念處者,能令行者得不退轉。 問: 云何修習? 答: 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 經云:「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 息長息短,覺知全身,即身念處;覺知喜樂,即受念處;覺知心行,即心念處;觀察無常滅,即法念處。 #### 丙二、觀行實修 【論曰】 修行非逞口舌,乃在面對境界時之轉依。 【隨筆演繹一:路遠心獨行】 論主云:仔細觀察周遭,每一剎那皆是新奇展現。 山間野櫻、枯木蔓藤,雖無心識,然皆由第八識共相所變。 許多人誤解「唯識所變」,以為惡境皆由我造,墮入宿命論。實則種子有共相與不共相。共相者,如山河大地,多人所感;不共者,唯自受用。 觀外界之枯榮,即觀內心之生滅。路雖遠,心獨行,於孤獨中方能細微觀察心念流動。 【隨筆演繹二:此時即為用功時】 問: 何謂實修? 答: 於順逆境中,保持正念。 論主云:許多人說學佛是逃避,實則學佛是與五蘊之苦「直球對決」。 面對疫情、災難、壓力,正是檢驗修行之時。平日口若懸河者,若無止觀功夫,面對生死壓力,往往抗壓性不足,生起瞋恨、驕慢。 禪觀可培養抗壓性,面對不如意事,轉化惡心所為善心所。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云:「菩薩為修禪故,能忍難忍……恐障三昧,不生瞋惱,名為忍辱。」。 故知,此時即為用功時,非打高空之戲論。 --- ### 【卷四結讚】 > 四食資身命,異熟識為本; > > 貪喜增識住,苦聚由斯生。 > > 一乘四念處,息念淨心城; > > 獨行觀法性,直面死生門。 **(卷四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五卷**。 本卷依據《唯識春秋》文本,進入修道位之核心。繼「四念處」之後,詳論**「七覺支」**(七菩提分)與**「八聖道」**之修習,並以此三學(戒、定、慧)為綱領,探討**「因明」**(佛教邏輯)在摧邪顯正中的作用,最終導向**「涅槃」**寂滅之果。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五:明道品證果品 第一之五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九、辨覺悟支分(七覺支)** - **丙一、總標七覺(對治五退法)** - **丁一、經說不退法** - **丁二、論釋覺支自體** - **丙二、對治昏掉(修習時機)** - **丁一、微劣心修三覺** - **丁二、掉舉心修三覺** - **乙十、辨聖道實踐(八正道與三學)** - **丙一、八聖道分** - **丁一、正見為首(彼岸)** - **丁二、正語業命(戒蘊攝)** - **丙二、增上三學** - **丁一、戒定慧互攝** - **丁二、隨筆演繹(因明與實戰)** - **乙十一、辨證果寂滅(涅槃)** - **丙一、四沙門果** - **丁一、斷結證果** - **丁二、現法自知作證** - **丙二、無為法性** - **丁一、貪瞋痴盡名涅槃** - **丁二、法性常住** --- ### 【論疏正文】 ### 乙九、辨覺悟支分(七覺支) #### 丙一、總標七覺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退法。何等為五?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令增廣,是則不退法。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論曰】 此明由「四念處」進修「七覺支」,能令行者遠離五蓋,得不退轉。 【釋曰】 依《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釋七覺支自體: 一、念覺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不忘。 二、擇法覺支:自體支,即慧,覺之自相。 三、精進覺支:出離支,能到所到故。 四、喜覺支:利益支,身心調適故。 五、猗(輕安)覺支:不染污支,除麤重故。 六、定覺支:不染污支,得轉依故。 七、捨覺支:不染污支,永除貪憂故。 此七法順向菩提,故名覺支。 #### 丙二、對治昏掉 【經曰】 「諸比丘!若爾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者,不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燋炭……若掉心起……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 【論曰】 修道貴在應病與藥,調和定慧。 【釋曰】 心微劣(昏沈)時,應修擇法、精進、喜三支,如添乾薪於小火,令其熾然。 心掉舉(散亂)時,應修猗、定、捨三支,如以此法攝持,令心寂靜。 念覺支者,通於兩時,一切兼助,如王以此監察昏掉,令得中道。 --- ### 乙十、辨聖道實踐(八正道與三學) #### 丙一、八聖道分 【經曰】 「我今當說修八聖道……是比丘修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論曰】 八正道者,趣向涅槃之直路,即「無為道跡」。 **【釋曰】** - **正見**:為清淨道,能斷貪瞋癡。邪見非彼岸,正見是彼岸。 - **正業**:離殺、盜、淫。有世俗正業(向善趣)與出世間正業(向涅槃)。 - **正命**:如法求衣食,離四種邪命(下口、仰口、方口、維口食)。 #### 丙二、增上三學 【經曰】 「有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謂增上慧學。」 【論曰】 八正道攝入三學:正語、業、命屬戒;正念、定屬定(意學);正見、思惟、精進屬慧。 【隨筆演繹:因明與實戰】 問: 何須學因明(邏輯)?是為彼此辯論嗎? 答: 非為諍勝,乃為**「悟他」與「自悟」**。 論主云:基師《因明大疏》說:「真立破,唯悟於他。」。 學因明者,首重增上戒、心,而後入增上慧。若無利他之心,學因明徒增我慢。 問: 如何應用於修道實戰? 答: 實戰即是對治煩惱。 如李小龍《截拳道》云:「如果痴迷於固定的招式,在實戰中反而會成為致命弱點。」。 佛法亦然,因明是用來觀察自心是否有「非量」(錯誤的認知),檢視是否產生「似比量」(錯誤的推論)。如見人不順眼,即以此推論其族群皆惡,此即非量。 故知,因明乃智慧之劍,用以破除內心之邪執,非為口舌之爭。 --- ### 乙十一、辨證果寂滅(涅槃) #### 丙一、四沙門果 【經曰】 「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論曰】 此依斷結(煩惱)之深淺,建立四果。 **【釋曰】** 1. **須陀洹(預流)**:斷三結(身見、戒取、疑)。不墮惡趣,極七有往返。 2. **斯陀含(一來)**:三結斷,貪、恚、癡薄。 3. **阿那含(不還)**: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生般涅槃,不還此世。 4. **阿羅漢(無學)**: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 丙二、無為法性 【經曰】 「云何無為法?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無為法。」 【論曰】 涅槃非斷滅,乃煩惱薪盡火滅之寂靜狀態。 【釋曰】 問: 如來死後有?無? 答: 不可記說。 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言有後生死、無後生死,皆是戲論。 譬如火滅,不可言其去往東南西北;如來滅度,甚深廣大,無量無數,不可思量。 法性常住: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緣起法爾如是)。 緣起實性即勝義法,即是諸佛。 故知,涅槃者,非離世間別有實法,乃於此緣起法中,斷除無明、渴愛,即名涅槃。 --- ### 【卷五結讚】 > 七覺支林不退轉,八正道行遠離鄉; > > 因明利劍破邪執,三學增上證真常。 > > 斷結證果超三有,法性常住離生亡; > > 貪恚愚癡永盡處,是名無為大涅槃。 **(卷五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六卷**。 本卷將視野從個人的解脫修證,擴展至**「大乘菩薩行」**的廣大願行,並深入探討唯識宗獨特的**「淨土觀」**(唯心淨土與西方淨土的會通)。最後,本卷將發揮「春秋」之史觀,藉由**日本與藏傳佛教**的歷史論辯,對宗派之間的權實之爭進行深刻的判攝與會通。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六:明菩薩行願與宗派會通品 第一之六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二、辨大乘行願(菩薩道)** - **丙一、攝眾生戒(利他行)** - **丁一、十一種攝受方便** - **丁二、自護護他(雜技師喻)** - **丙二、安忍波羅蜜** - **丁一、三種忍(耐怨害、安受苦、諦察法)** - **丁二、隨筆演繹(貴族精神與忍辱)** - **乙十三、辨淨土莊嚴(唯識淨土)** - **丙一、淨土之因** - **丁一、大願與善根** - **丁二、心淨則佛土淨** - **丙二、四土差別** - **丁一、法性、受用、變化土** - **丁二、辨西方與唯心不二** - **乙十四、辨宗派史觀(春秋判釋)** - **丙一、漢藏異同辨** - **丁一、破藏傳對唯識之誤解(無著世親傳承)** - **丁二、顯密次第之辨** - **丙二、日域法相傳承** - **丁一、德一菩薩與權實之爭** - **丁二、東大寺四聖與文化傳承** --- ### 【論疏正文】 ### 乙十二、辨大乘行願(菩薩道) #### 丙一、攝眾生戒(利他行)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緣幢伎師……語弟子言:『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伎弟子語伎師言:『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己自護時即是護他,他自護時亦是護己。』」 【論曰】 此明菩薩自利利他,互為增上。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 【釋曰】 依《菩薩地持經》說,菩薩住「攝眾生戒」有十一種: 一、與之同事(行路、福業等);二、救濟苦事(看病、除迷等);三、為說正法;四、知恩報恩;五、救護恐怖;六、給施資具;七、如法受眾;八、隨順他心(不惱他人);九、稱讚功德;十、折伏訶責(令改悔);十一、示現神力。 此十一事,皆是菩薩於生活中實踐利他之具體行相。 #### 丙二、安忍波羅蜜 【經曰】 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 【論曰】 忍辱非無能,乃大智大勇之體現。 【釋曰】 忍有三種: 1. **耐怨害忍**:他人加害,不生瞋心。如富樓那尊者往輸盧那國,預以此身哪怕被殺,亦不生瞋。 2. **安受苦忍**:於修行途中,寒熱飢渴,悉能堪忍。 3. **諦察法忍(無生法忍)**:於無生滅法,安住不動。 【隨筆演繹:貴族精神】 論主云:真正之忍辱,含有「貴族精神」。如貢噶老人,出身清皇室,卻淡泊名利,吃饅頭度日,不浪費信施。 今之學人,稍有成就即驕慢,遇逆境即崩潰。應知,「實戰」即是對治煩惱。若於禪觀中能伏三毒,於現實生活(如高壓工作、災難)中方能展現抗壓性。此即「為修禪故,能忍難忍」。 --- ### 乙十三、辨淨土莊嚴(唯識淨土) #### 丙一、淨土之因 【論曰】 淨土非自然生,由大願清淨善根所引發。 【釋曰】 依《大乘法苑義林章》解:淨土因者,一由善根,二由大願。若不修善根,佛土無因;不發大願,佛土無緣。 《無垢稱經》(維摩經)云:「心淨故眾生淨,心垢故眾生垢。」 故知,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 丙二、四土差別 【論曰】 唯識宗立四種佛土,融攝自他。 **【釋曰】** 1. **法性土**:即真如理,無別處所,遍法界故。 2. **自受用土**:佛自證境界,唯佛所覺。 3. **他受用土**:為地上菩薩所示現,超過三界。 4. **變化土**:為未登地菩薩及二乘、凡夫所示現。 【問答決疑】 問: 西方極樂世界是何土攝? 答: 依機不同。 若地上菩薩所見,即他受用土;若凡夫所見,即變化土。 論主云:淨土依唯識乃三身土,不離自身所修。往生與否,乃自識與佛識共變所成。 故知,「別時意趣」雖說唯願即生,實需行願相扶,方能致遠。 --- ### 乙十四、辨宗派史觀(春秋判釋) #### 丙一、漢藏異同辨 【論曰】 佛法流傳,隨方俗而有異,然理趣無二。今人多執門戶,自讚毀他。 【釋曰】 一、破藏傳對唯識之誤解: 有藏傳學者言:無著菩薩未認可世親之唯識學。 駁曰: 此乃非理。 1. 《大唐西域記》載,世親於無著前捨報,往生兜率。無著豈能不知其著作? 2. 無著《顯揚聖教論》明示「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若言無著不許唯識,是未讀其論也。 二、顯密次第之辨: 有言「先學顯教後學密教」。 評曰: 藏傳大藏經缺《四阿含》全譯,缺《大毗婆沙論》二百卷,缺漢譯諸多早期論書。若基礎經論未全,如何奢言「顯教已圓」?漢藏傳承各有所長,應互相參照,不可偏廢。 #### 丙二、日域法相傳承 【論曰】 法相唯識之學,於大唐盛極一時,後傳東瀛(日本),綿延不絕。 【釋曰】 一、德一菩薩之風骨: 日本德一法師,雖處平安新都天台、真言宗盛行之世,不畏權勢,撰《真言宗未決文》及《中邊義鏡》,與空海、最澄論辯。 其堅持法相義理,不隨波逐流,時人尊為「德一菩薩」。其精神正如孟子所謂「雖千萬人吾往矣」。 二、文化之傳承: 東大寺四聖(聖武天皇、良弁、行基、菩提僊那),融合華嚴、唯識與印度正傳。 日本佛教雖有世俗化之弊(如食肉娶妻),然在保存唐代文獻、儀軌及學術嚴謹度上,有其不可磨滅之功。如《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之作者湛慧法師,一句一解,精細入微,足為今人楷模。 --- ### 【卷六結讚】 > 攝生安忍行悲願,自護護他道並行; > > 心淨土淨唯識變,不離當念證無生。 > > 漢藏日域傳燈火,莫執門戶以此爭; > > 德一風骨千載在,廣論唯識利群英。 **(卷六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七卷**。 本卷依據《唯識春秋》文本,進入對**「業果相續」**、**「生死流轉」**以及**「如來體性」**的深層探討。針對文本中關於「第一義中諸業不生」的中觀見,與唯識宗「阿賴耶識受熏」的業果論進行會通;並藉由「跋迦梨」、「瞿低迦」等公案,探討阿羅漢的**「不受後有」**與**「無所住」**的涅槃境界。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七:明業果寂滅與如來性品 第一之七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五、辨業果相續(緣起深義)** - **丙一、辯二諦業性(中觀與唯識)** - **丁一、勝義空(諸業不生)** - **丁二、世俗有(業習熏心)** - **丙二、善惡業報** - **丁一、黑白黑白報** - **丁二、不失法(種子相續)** - **乙十六、辨生死解脫(斷結證真)** - **丙一、示現涅槃(聖者之死)** - **丁一、跋迦梨與瞿低迦(不住識神)** - **丁二、魔王求覓(無所著故)** - **丙二、如來體性(超越四句)** - **丁一、五陰非如來** - **丁二、離四句絕百非** - **乙十七、辨邪正歧路(破邪顯正)** - **丙一、破常見(神我)** - **丁一、命異身異之執** - **丁二、無常苦空無我** - **丙二、破斷見(撥無因果)** - **丁一、外道邪見** - **丁二、正見彼岸** --- ### 【論疏正文】 ### 乙十五、辨業果相續(緣起深義) #### 丙一、辯二諦業性 【經曰】 「此中,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 【論曰】 此明業力牽引,識持身命。然有疑者:中觀言「諸業不生」,唯識言「種子生現」,云何會通? 【釋曰】 論主引龍樹《中論》云:「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 問: 若業無性不生,云何感果? 答: 此依勝義諦(第一義)。若業有決定自性,則是常法;若是常法,則不可造作,亦無生滅。以無自性故,方能隨緣生滅,感招異熟。 然依世俗諦,必須建立「阿賴耶識」以持業種。 如《瑜伽師地論》云:「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 故知,學子若於中觀「第一義業不生」,與唯識「世俗諦業種相續」二者混淆,即生誤解。應知: 1. **約體性**:畢竟空,無自性,故言不生。 2. **約相用**:依阿賴耶識,受熏持種,因果不失。 #### 丙二、善惡業報 【經曰】 「淳陀!何等為黑、黑報……謂殺生惡業,手常血腥……何等為白、白報……謂有人不殺生,離殺生……」 【論曰】 此明業道差別,感報不同。 【釋曰】 問: 業已滅,云何後時得果? 答: 《業成就論》破斥異說,建立「熏習」義。 譬如以紫鑛汁塗花,花滅果生,其瓤則赤。法中聞思熏習亦爾,心相續力,熏力轉變,後世得果。 若離本識(阿賴耶),無心定(如滅盡定)時,識既間斷,後時云何能生?故知必有持種識,令業不失。 --- ### 乙十六、辨生死解脫(斷結證真) #### 丙一、示現涅槃 【經曰】 「佛告比丘:『汝等見瞿低迦比丘周匝遶身黑闇烟起,充滿四方不?……此是惡魔波旬於瞿低迦善男子身側,周匝求其識神,然比丘瞿低迦以不住心,執刀自殺。』爾時,世尊為瞿低迦比丘受第一記。」 【論曰】 此明阿羅漢臨終,識神無所住,魔不能得。 【釋曰】 **「不住心」**者,謂阿羅漢斷盡三界貪愛,識不復住於色、受、想、行。 《攝大乘論》云:「若離託生時,不復得生。」。 凡夫識神(中有),必依愛取而住,求生後有。阿羅漢煩惱永盡,如火滅薪盡,識無所住(無所攀緣),故魔王波旬雖以天眼求之,亦不能見其去處。 隨筆演繹: 論主云:死亡本隨異熟果盡而來,眾生以為是別人之事。一旦面臨,煩惱現行。 聖弟子觀「諸所有色……彼一切皆是死法」。 如跋迦梨、瞿低迦等,雖示現病苦、自殺(此處指捨棄朽敗之身),然心善解脫,不樂苦生,自知不受後有,故得第一記(授記證阿羅漢)。 #### 丙二、如來體性 【經曰】 「五陰非是如來……離五陰亦無如來……如來中亦無五陰……五陰中無如來……如來亦不有五陰。」 【論曰】 此破「如來」之實體執,顯法身離言。 【釋曰】 若執如來實有,即墮「五種求」。 1. **色即如來**:色生滅故,如來應無常。 2. **離色有如來**:離色無體,不可見故。 3. 如來中有色、色中有如來、如來有色:皆墮一異、別體之過。 問: 如來死後有耶?無耶? 答: 不可記說。 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 若說「有後生死」,則墮常見;若說「無後生死」,則墮斷見。如來法身,超越四句(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故不可記。 法性常住,如來出世不出世,法界常住。 --- ### 乙十七、辨邪正歧路(破邪顯正) #### 丙一、破常見(神我) 【經曰】 「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我若取色,即有罪過。」 【論曰】 此破外道「神我」(Atman)之執。 【釋曰】 摩納婆,意譯勝我,即外道執著有情身中之勝妙我。 多聞聖弟子思惟:世間無一法可取而無罪過。取色即取無常、苦、變易法。 故知「我见」乃流轉之本。若知「識」亦無常(如士夫持斧破芭蕉,中無堅實),則不於中見我。 #### 丙二、破斷見(撥無因果) 【經曰】 「若言古昔伎兒能令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生歡喜天者,是則邪見!若邪見者,應生二趣,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論曰】 此破「無因論」及「邪因論」。 【釋曰】 有外道(如尼揵子)計殺生一切墮地獄,或計苦行(如臥牛糞、拔髮)得生天。此皆非因計因。 正見者,知善惡業報不失。 《瑜伽師地論》云:「不能妄計苦樂自作、他作……唯有諸根、境、識和合所生苦樂可得。」。 因果不爽,如車從業起,心識能於車,隨因而轉至。 --- ### 【卷七結讚】 > 業果相續賴耶持,勝義畢竟性無生; > > 魔王求覓無蹤跡,羅漢不住涅槃城。 > > 五陰非我亦非佛,離四句執顯真如; > > 破除斷常中道義,唯識廣論利群迷。 **(卷七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八卷**。 本卷聚焦於**「修道歷程的精細操作」**。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煉金師譬喻」**(漸次淨化)、**「牧牛人十一法」**(善知法相與護根)、以及**「四種人」**(業報流轉)的經文與筆記,轉化為指導實修的嚴謹論述,並探討如何將佛法落實於**「日用常行」**之中。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八:明漸次修治與日用行持品 第一之八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非頓)** - **丙二、別釋三垢(麤、中、細)** - **丁一、除麤垢(惡業與煩惱)** - **丁二、除中垢(欲、恚、害覺)** - **丁三、除細垢(善法愛與定執)**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 **丁一、知色與相(法相善巧)** - **丁二、去蟲與覆瘡(對治煩惱)** - **丁三、起煙與知路(說法與道)**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從冥入冥(惡業相續)** - **丙二、從冥入明(轉業為道)** - **丙三、從明入冥(福報墮落)** - **丙四、從明入明(善根增長)**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 ### 【論疏正文】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鑄金者,積聚沙土,置於槽中,然後以水灌之……然後金師置於爐中,增火鼓韛,令其融液,垢穢悉除……然後生金輕軟光澤,屈伸不斷,隨意所作。」 【論曰】 此喻修行非一蹴而就,須經數重陶鍊,方能證得柔軟真實之無漏智。 《大乘入楞伽經》云:「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如菴羅果漸熟,如陶師造器。 #### 丙二、別釋三垢 【釋曰】 修行淨化,次第有三: 一者、除麤垢:喻如剛石堅塊。指麤煩惱纏、惡不善業、諸惡邪見。此須先斷,如淘去大石。 二者、除中垢:喻如麤沙礫。指欲覺、恚覺、害覺。此屬貪瞋之細分,障礙定心。 三者、除細垢:喻如細沙黑土。指親里覺、人眾覺、生天覺。雖非惡法,然牽絆情執,令心不寂靜。 更有極細垢,喻如「金色相似之垢」。指於「善法覺」生起執著。若於三昧有行所持,如池水被岸所持,不得寂靜自在。必得捨離此「法執」,方如真金輕軟光澤,屈伸隨意,能作種種莊嚴具(喻神通變化、利生事業)。 【問答決疑】 問: 何故修定亦須「隨時」調整,不可一向? 答: 經云:「若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昏沈);若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 故須如巧金師,隨時鼓韛(策勵),隨時水灑(止息),隨時俱捨(平等),方得調適。 ---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牧牛人成就十一法者……不能擁護大群牛……如是,比丘成就十一法者,不能自安,亦不安他。」 【論曰】 此明善知識及修行者應具備之十一種善巧。 【釋曰】 略釋十一法之對治: 1. **知色**:知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如實知色法虛妄。 2. **知相**:知事業是「過相」(愚癡)或「慧相」(智慧)。 3. **去蟲**:喻除害覺。所起欲覺、恚覺,能斷除不令安住。 4. **覆瘡**:喻攝護六根。眼見色不取形相,防護眼根,如裹瘡傷,不令惡化。 5. **起煙**:喻為人說法。將所聞所受,分別顯示。 6. **知正路**:知八正道。 7. **知止處**:於如來法中得歡喜悅樂。 8. **知度處**:知修多羅等津梁,能諮問善知識。 9. **知放牧處**:知四念處是心識遊履之處。 10. **不盡𤛓其乳**:喻知量。受施不貪,留有餘地。 11. **恭敬上座**:於耆舊有德者,稱譽奉事。 ---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四種人 【經曰】 佛言:「大王當知,有四種人……從冥入冥……從冥入明……從明入冥……從明入明。」 【論曰】 此明出身(異熟果)與行為(現行業)之交互關係。 **【釋曰】** - **從冥入冥**:生卑賤家(冥),復行惡業(冥)。如以血洗血,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冥入明**:生卑賤家(冥),然行善業(明)。如人登床跨馬,身壞命終生善趣。 - **從明入冥**:生富樂家(明),然行惡業(冥)。如人從高樓墮坑,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明入明**:生富樂家(明),復行善業(明)。如人從樓觀至樓觀,身壞命終生善趣。 【廣論演繹】 論主云:「智者不重複歷史,愚者重複歷史還沾沾自喜。」 從冥入明者,能轉化宿業;從明入冥者,則是浪費福報。 如見世間有二老夫婦,年耆愚老,貧窮無依,蹲於糞掃處。佛言此二人若於年少盛壯時勤求財或學道,本可得第一富或證阿羅漢,然因放逸,今至此境。此即「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之現證。 ---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論曰】 修行非僅在座上,更在日用衣食住行之中。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釋曰】 論主云:現實生活應配合《華嚴經‧淨行品》。修整身心儀容,即是調伏心性之基礎。 列舉日常實踐十四條: 1. 每周修剪指甲。 2. 每日洗衣、著裝整齊乾淨。 3. 每日洗漱色身。 4. 言談舉止莫張揚。 5. 走路抬頭挺胸,穩健徐行。 6. 環境打掃乾淨。 7. 吃飯細嚼慢嚥、禁語(莫談是非)。 8. 鞋子保持乾淨。 9. 莫說粗語、穢語。 10. 公眾場所輕聲細語。 11. 處理事務請排隊。 12. 飲食保持乾淨(筷子不插飯內)。 13. 隨身攜帶衛生紙或手帕。 14. 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如是觀察,即能削減粗習、仇恨與語言暴力。若連基本威儀都不顧,何談高深佛法? 正如《瑜伽師地論》所云:「不守根門,食不知量……是癡行性。」。 --- ### 【卷八結讚】 > 鍊金除垢分麤細,牧牛護根知色心; > > 四種人天分明暗,業果流轉由現行。 > > 淨行威儀常攝念,生活日用即經綸; > > 廣論指歸真實路,不尚空談重躬行。 **(卷八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八卷**。 本卷聚焦於**「修道歷程的精細操作」**。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煉金師譬喻」**(漸次淨化)、**「牧牛人十一法」**(善知法相與護根)、以及**「四種人」**(業報流轉)的經文與筆記,轉化為指導實修的嚴謹論述,並探討如何將佛法落實於**「日用常行」**之中。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八:明漸次修治與日用行持品 第一之八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非頓)** - **丙二、別釋三垢(麤、中、細)** - **丁一、除麤垢(惡業與煩惱)** - **丁二、除中垢(欲、恚、害覺)** - **丁三、除細垢(善法愛與定執)**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 **丁一、知色與相(法相善巧)** - **丁二、去蟲與覆瘡(對治煩惱)** - **丁三、起煙與知路(說法與道)**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從冥入冥(惡業相續)** - **丙二、從冥入明(轉業為道)** - **丙三、從明入冥(福報墮落)** - **丙四、從明入明(善根增長)**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 ### 【論疏正文】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鑄金者,積聚沙土,置於槽中,然後以水灌之……然後金師置於爐中,增火鼓韛,令其融液,垢穢悉除……然後生金輕軟光澤,屈伸不斷,隨意所作。」 【論曰】 此喻修行非一蹴而就,須經數重陶鍊,方能證得柔軟真實之無漏智。 《大乘入楞伽經》云:「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如菴羅果漸熟,如陶師造器。 #### 丙二、別釋三垢 【釋曰】 修行淨化,次第有三: 一者、除麤垢:喻如剛石堅塊。指麤煩惱纏、惡不善業、諸惡邪見。此須先斷,如淘去大石。 二者、除中垢:喻如麤沙礫。指欲覺、恚覺、害覺。此屬貪瞋之細分,障礙定心。 三者、除細垢:喻如細沙黑土。指親里覺、人眾覺、生天覺。雖非惡法,然牽絆情執,令心不寂靜。 更有極細垢,喻如「金色相似之垢」。指於「善法覺」生起執著。若於三昧有行所持,如池水被岸所持,不得寂靜自在。必得捨離此「法執」,方如真金輕軟光澤,屈伸隨意,能作種種莊嚴具(喻神通變化、利生事業)。 【問答決疑】 問: 何故修定亦須「隨時」調整,不可一向? 答: 經云:「若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昏沈);若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 故須如巧金師,隨時鼓韛(策勵),隨時水灑(止息),隨時俱捨(平等),方得調適。 ---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牧牛人成就十一法者……不能擁護大群牛……如是,比丘成就十一法者,不能自安,亦不安他。」 【論曰】 此明善知識及修行者應具備之十一種善巧。 【釋曰】 略釋十一法之對治: 1. **知色**:知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如實知色法虛妄。 2. **知相**:知事業是「過相」(愚癡)或「慧相」(智慧)。 3. **去蟲**:喻除害覺。所起欲覺、恚覺,能斷除不令安住。 4. **覆瘡**:喻攝護六根。眼見色不取形相,防護眼根,如裹瘡傷,不令惡化。 5. **起煙**:喻為人說法。將所聞所受,分別顯示。 6. **知正路**:知八正道。 7. **知止處**:於如來法中得歡喜悅樂。 8. **知度處**:知修多羅等津梁,能諮問善知識。 9. **知放牧處**:知四念處是心識遊履之處。 10. **不盡𤛓其乳**:喻知量。受施不貪,留有餘地。 11. **恭敬上座**:於耆舊有德者,稱譽奉事。 ---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四種人 【經曰】 佛言:「大王當知,有四種人……從冥入冥……從冥入明……從明入冥……從明入明。」 【論曰】 此明出身(異熟果)與行為(現行業)之交互關係。 **【釋曰】** - **從冥入冥**:生卑賤家(冥),復行惡業(冥)。如以血洗血,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冥入明**:生卑賤家(冥),然行善業(明)。如人登床跨馬,身壞命終生善趣。 - **從明入冥**:生富樂家(明),然行惡業(冥)。如人從高樓墮坑,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明入明**:生富樂家(明),復行善業(明)。如人從樓觀至樓觀,身壞命終生善趣。 【廣論演繹】 論主云:「智者不重複歷史,愚者重複歷史還沾沾自喜。」 從冥入明者,能轉化宿業;從明入冥者,則是浪費福報。 如見世間有二老夫婦,年耆愚老,貧窮無依,蹲於糞掃處。佛言此二人若於年少盛壯時勤求財或學道,本可得第一富或證阿羅漢,然因放逸,今至此境。此即「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之現證。 ---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論曰】 修行非僅在座上,更在日用衣食住行之中。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釋曰】 論主云:現實生活應配合《華嚴經‧淨行品》。修整身心儀容,即是調伏心性之基礎。 列舉日常實踐十四條: 1. 每周修剪指甲。 2. 每日洗衣、著裝整齊乾淨。 3. 每日洗漱色身。 4. 言談舉止莫張揚。 5. 走路抬頭挺胸,穩健徐行。 6. 環境打掃乾淨。 7. 吃飯細嚼慢嚥、禁語(莫談是非)。 8. 鞋子保持乾淨。 9. 莫說粗語、穢語。 10. 公眾場所輕聲細語。 11. 處理事務請排隊。 12. 飲食保持乾淨(筷子不插飯內)。 13. 隨身攜帶衛生紙或手帕。 14. 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如是觀察,即能削減粗習、仇恨與語言暴力。若連基本威儀都不顧,何談高深佛法? 正如《瑜伽師地論》所云:「不守根門,食不知量……是癡行性。」。 --- ### 【卷八結讚】 > 鍊金除垢分麤細,牧牛護根知色心; > > 四種人天分明暗,業果流轉由現行。 > > 淨行威儀常攝念,生活日用即經綸; > > 廣論指歸真實路,不尚空談重躬行。 **(卷八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九卷**。 本卷進入修道歷程中極為關鍵的**「定學」**與**「神通」**領域。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安那般那念」**(數息觀)、**「聖默然」**(二禪)、**「無量三昧」**以及**「四如意足」**的經文與阿毗達磨論義,重新組織為一套從基礎攝心到引發神通、乃至證入滅盡定的完整禪定修證體系。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九:明禪定三昧與神通變化品 第一之九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二十二、辨修習止觀(定學基礎)** - **丙一、安那般那念(入出息觀)** - **丁一、一法多修習(圓滿四念處)** - **丁二、五法饒益(修習前方便)** - **丙二、二法專精(止與觀)** - **丁一、止觀互攝** - **丁二、雙修解脫** - **乙二十三、辨禪定階次(九次第定)** - **丙一、四禪八定** - **丁一、聖默然(第二禪)** - **丁二、漸次寂滅(行相止息)** - **丙二、滅盡正受(無心定)** - **丁一、身口意滅** - **丁二、唯識不離身(破小乘執)** - **乙二十四、辨神通自在(解脫妙用)** - **丙一、四如意足** - **丁一、欲、勤、心、觀** - **丁二、神力所依(天眼觀界)** - **丙二、無量三昧** - **丁一、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 **丁二、三三昧(空、無相、無願)** --- ### 【論疏正文】 ### 乙二十二、辨修習止觀(定學基礎) #### 丙一、安那般那念 【經曰】 佛告阿難:「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何等為一法?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四念處滿足已,七覺分滿足……」 【論曰】 此明持息念(數息觀)為入道之要門,通於大小乘,能圓滿覺支。 【釋曰】 修習此觀,次第有四: 一、身念處攝:覺知入息、出息,長短冷暖,身行休息(調息)。 二、受念處攝:覺知喜、樂(初二禪受)。 三、心念處攝:覺知心、心悅、心定、心解脫。 四、法念處攝:觀察無常、斷、無欲、滅。 問: 修此觀有何方便? 答: 經云有五法饒益:一、住淨戒;二、少欲少事;三、飲食知量;四、初後夜不著睡眠;五、空閑林中離憒鬧。 依天台智者《摩訶止觀》云:數息能開解脫門,若得般若方便,即成摩訶衍(大乘)。 #### 丙二、二法專精 【經曰】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觀。……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 【論曰】 止(Śamatha)與觀(Vipaśyanā)如車之兩輪。止能斷結(伏煩惱),觀能致知(斷隨眠)。 --- ### 乙二十三、辨禪定階次(九次第定) #### 丙一、四禪八定 【經曰】 復作是念:「若有比丘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三昧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聖默然。」 【論曰】 此明初禪至四禪之升進,以離尋(覺)伺(觀)為聖默然。 【釋曰】 依《解深密經疏》釋: - **初禪**:有尋有伺,猶有語行(能發語言之因)。 - **二禪**:無尋無伺,尋伺寂滅,故名「聖默然」。 - **三禪**:離喜,住於妙樂。 - 四禪:出入息寂滅(身行滅),唯有捨念清淨。 經云「漸次諸行止息」,即示由麤至細,次第滅除身口意之躁動。 #### 丙二、滅盡正受(無心定) 【經曰】 「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入滅正受者,先滅口行,次身行、次意行。」 【論曰】 此定名「滅受想定」,亦名「滅盡定」,唯聖者(阿那含、阿羅漢、地上菩薩)能入。 【釋曰】 問: 滅定之中,諸識皆滅,云何不死?識不離身故。若無第六識,誰持壽暖? 答: 此唯識宗之勝義。 《攝大乘論》云:「若人說滅心定有心,此人所說則不成心……滅心定非此識對治故。」。 意即:滅定雖滅前六轉識(受想心所),然第八阿賴耶識不滅。若無本識,執受色根不可得,壽暖必壞。 故知,入滅定時,說「識不離身」,唯是第八異熟識。此識無始恆流,非滅定所對治。 【廣論演繹】 出定時觸三事: 1. **不動觸**:緣空,不為我慢動。 2. **無所有觸**:緣無願,無貪所有。 3. **無相觸**:緣無相,不思惟一切相。 --- ### 乙二十四、辨神通自在(解脫妙用) #### 丙一、四如意足 【經曰】 「我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成此大德神力……於千須彌山以少方便悉能觀察,如明目士夫登高山頂,觀下千多羅樹林。」 【論曰】 此明由定發慧,由慧發通。 【釋曰】 **四如意足(神足)**者: 一、欲定:希求入定之欲。 二、精進定:策勵不息。 三、心定:專注一趣。 四、思惟(觀)定:觀察法相。 依《佛地經論》,神境智通,多屬「成所作智」攝;天眼、天耳,多屬「妙觀察智」攝。 尊者阿那律(阿泥樓陀)由修四念處,證天眼第一,能觀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 丙二、無量三昧 【經曰】 「心與慈俱,無怨、無憎、無恚……無量修習普緣,一方充滿……是名無量三昧。」 【論曰】 此即四無量心(慈、悲、喜、捨)與三三昧(空、無相、無願)。 **【釋曰】** - **慈無量**:對治瞋恚。 - **悲無量**:對治害心。 - **喜無量**:對治嫉妒。 - 捨無量:對治貪愛與恚。 三三昧者: 1. **空三昧**:觀一切法非我、非我所。 2. **無相三昧**:於一切相不念(離十相)。 3. **無所有(無願)三昧**:於三界無所願樂。 【隨筆演繹:神通與解脫】 論主云:修神通需依無漏修。若依有漏修,多半入鬼神道。 真正的神通,非為炫耀,乃為攝化眾生。 如智者大師云:依實相所得神通,不以二相見諸佛土,從真起應。 今人若言有神通能知未來、治病,而不能伏斷三毒,多為邪境。行者當知,**「漏盡通」**方是究竟解脫,其餘五通,外道亦有,非聖道根本。 --- ### 【卷九結讚】 > 安般守意攝散心,聖默然中二禪深; > > 滅盡定前除受想,賴耶持種以此存。 > > 如意足發神境力,天眼遍觀大千塵; > > 神通非為誇奇特,漏盡無生是真真。 **(卷九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十卷(最終卷)**。 本卷作為全論的圓滿總結,將焦點回歸到**「在家居士的修行與證果」**。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摩訶男之問」**(臨終正念)、**「給孤獨長者」**(見法)、**「四不壞淨」**(入流)以及**「法鏡經」**(自知受生)等經文,重新組織為指導在家菩薩如何於塵勞中建立淨土、預知時至、乃至究竟解脫的實修指南,並以**「法燈常明」**作為全書的總結。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十:明居家行果與究竟歸宿品 第一之十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二十五、辨居家修證(在家菩薩行)** - **丙一、入流之基(四不壞淨)** - **丁一、經說四法(佛法僧戒)** - **丁二、論釋須陀洹分(入聖流)** - **丙二、增上修習(六念法門)** - **丁一、念三寶與戒施天** - **丁二、如伏雞愛卵(善根成熟)** - **乙二十六、辨臨終正念(生死無畏)** - **丙一、摩訶男之問(意外死亡之疑)** - **丁一、命終意亂** - **丁二、佛喻(樹傾與油酥)** - **丙二、法鏡經(自知命運)** - **丁一、斷三結與五下分結** - **丁二、自記受生(不受後有)** - **甲三、流通分(總結與迴向)** - **乙一、唯識春秋總攝(全論結穴)** - **乙二、法燈常明(傳承與祝禱)** --- ### 【論疏正文】 ### 乙二十五、辨居家修證(在家菩薩行) #### 丙一、入流之基 【經曰】 釋氏摩訶男白佛言:「世尊!釋氏沙陀來詣我所……釋氏沙陀作是言:『世尊說四法成就須陀洹,但三法成就須陀洹。』……佛告摩訶男:『是故當知四法成就須陀洹,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論曰】 此明入聖流(須陀洹)之決定標準,不可增減。 【釋曰】 問: 何故釋氏沙陀執三法,佛定四法? 答: 三法(信佛、法、僧)雖為根本,若無**「聖戒」**(無漏戒),信則不固,易退轉故。 依《瑜伽師地論》解,證入正性離生(見道),必具四證淨: 1. **佛證淨**:於大師深生淨信。 2. **法證淨**:於正法深生淨信。 3. **僧證淨**:於聖眾深生淨信。 4. 聖戒成就:於增上戒深生淨信,不為煩惱所垢。 此四法如四大(地水火風)決定不變,成就此者,不墮惡趣。 #### 丙二、增上修習 【經曰】 佛告摩訶男:「汝見如來、不見如來……且汝常當勤修六法。……念如來、法、僧、戒、施、天。如是十二種念成就,彼聖弟子諸惡退減不增長……譬如伏鷄伏其卵……得生其子。」 【論曰】 此明在家居士於忙碌中,亦可依「六念」法門,長養聖胎。 【釋曰】 六念處者: 1. **念佛**:念如來十號功德。 2. **念法**:念正法現法離熱惱。 3. **念僧**:念聖眾是無上福田。 4. **念戒**:念自持戒無缺。 5. **念施**:念自捨慳貪,行解脫施。 6. 念天:念有信戒施聞慧者,生於天上;我亦如是。 如雞孵卵,雖中間放逸(忙於世務),若初時消息(正見具足),善愛護故(勤修六念),終能破殼(證果)。 --- ### 乙二十六、辨臨終正念(生死無畏) #### 丙一、摩訶男之問 【經曰】 摩訶男白佛:「世尊!舍衛城中,狂象、狂人、狂車……我於爾時,忘失念佛、念法、念僧。我作是念:『我若於爾時命終者,當生何處?』」 佛告摩訶男:「莫恐!摩訶男!莫怖!……譬如大樹,深根固蔕,常向東曲……若有人來,手執利斧,斷其根蔕,大王!彼樹當墮何處?」 摩訶男言:「隨彼曲處,當墮何處。」 佛言:「如是……若命終時,此身若火燒、若棄塚間……然其心意識久遠長夜正信所熏……向上、向勝、向於涅槃。」 (註:此段經義在原文本中以「摩訶男」章節呈現) 【論曰】 此明習氣(種子)之力量,勝於臨終一時之亂意。 【釋曰】 眾生畏懼「橫死」(意外),恐失正念墮落。 然依唯識義,「熏習」之力最強。若平日長夜修習善法(信戒施聞慧),心流常向涅槃流注,如樹常向東傾。 雖臨終遇惡緣(車禍、狂象),身根敗壞,意識暫迷,然第八識中善種子勢力強盛,必牽引神識生於善處。 譬如油酥瓶破,瓦礫沈水(喻色身壞滅),油酥浮上(喻善心生天)。 故知,**「重業」與「習氣」**決定來生,非僅憑臨終一念。 #### 丙二、法鏡經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法鏡經……謂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聖弟子能自記說:『地獄、畜生、餓鬼惡趣已盡,得須陀洹……決定正趣三菩提。』」 【論曰】 法鏡者,以四證淨為鏡,自照內心,自知受生,不由他記。 --- ### 甲三、流通分(總結與迴向) #### 乙一、唯識春秋總攝 【論曰】 夫《唯識春秋》者,借四時之代謝,顯心識之流轉;假歷史之興衰,明因果之不虛。 始於無明(春生妄執),起惑造業; 中經修道(夏長善根),六度萬行,對治三毒; 終至菩提(秋收聖果),轉識成智,證大涅槃。 全論以**「萬法唯識」為宗,以「二諦圓融」**為趣。 破人法二執,顯真俗雙融。 雖言「唯識」,非撥無外境之俗諦,乃遮愚夫之實執; 雖言「空性」,非墮斷滅之頑空,乃顯緣起之妙有。 #### 乙二、法燈常明 【隨筆演繹:傳承與祝禱】 論主觀佛教史有感: 佛法東傳,經中亞、大唐、至海東日本,復傳歐美。 義淨、善無畏、不空等三藏,不畏驚濤駭浪,傳法印尼、漢地; 最澄、空海、圓仁等大師,入唐求法,將唯識、密教傳至東瀛。 德一菩薩之風骨、東大寺之宏規、古梅園之匠心,皆示現「法不孤起,必有所緣」。 今人學佛,不應執著門戶,漢藏南傳,皆佛一音。 應學常不輕菩薩,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 應學無著、世親,兄弟融通,性相無礙。 **【全論迴向】** > 唯識春秋論已成,廣演大乘緣起笙; > > 無明長夜燈炬照,阿賴耶海浪波平。 > > 居家修證心無染,臨終正念向光行; > > 普願沈溺諸有情,同登華藏覺王城。 **(《唯識春秋廣論》全十卷 圓滿終)**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附錄:法流傳承與文獻考辨品 第十一 ### 【科判說明】 - **甲四、附錄(史觀與文獻)** - **乙一、辨漢藏日傳承(法流演變)** - **丙一、漢傳之樞紐** - **丁一、玄奘與慈恩(唯識正宗)** - **丁二、天台與三論(性相融通)** - **丙二、東瀛之繼承(奈良與平安)** - **丁一、南都六宗(東大寺四聖)** - **丁二、平安二宗(最澄與空海)** - **丙三、藏傳之決擇(顯密之諍)** - **丁一、中觀應成之弊** - **丁二、唯識種子之理** - **乙二、辨文獻考據(經論校訂)** - **丙一、重刊古籍之意(斷句與對讀)** - **丙二、版本異同之辨(佛陀教育基金會本等)** - **乙三、跋文(造論迴向)** --- ### 【論疏正文】 ### 乙一、辨漢藏日傳承(法流演變) #### 丙一、漢傳之樞紐 【論曰】 夫佛法東流,震旦(中國)為大樞紐。其中又以唐代玄奘三藏所傳法相唯識,與隋代智者大師所立天台教觀,為兩大高峰。 【釋曰】 一、唯識正宗: 玄奘三藏於印度那爛陀寺,師承戒賢論師,並與中觀論師智光(戒賢上首弟子)互通書信,稱「重然智炬,再立法幢」。 其弟子窺基(慈恩大師),撰《成唯識論述記》,判教立「八宗」,非僅瑜伽五乘。 世人多謂唯識宗僅說五種性,實則《法華玄贊》云:「聽三乘之教,解一乘之理……所斷二障,集諦所攝……合此滅道,名為一乘。」 故知慈恩宗亦通一乘,非如後世所謗。 二、性相融通: 天台智者大師,雖主要依據舊譯(如真諦三藏之攝論),然其晚年著作《維摩經玄疏》,已對當時地論師、攝論師之「真如受熏」義提出批判,此與後來玄奘新譯之唯識義理(真如無為不受熏)暗合。 論主考證云:智者大師若能留壽至玄奘回國,必能有更多火花激發。 #### 丙二、東瀛之繼承(奈良與平安) 【論曰】 漢地經論,多因會昌法難及戰亂而散佚,賴東瀛(日本)留學僧保存,法燈不絕。 【釋曰】 一、南都六宗與東大寺: 日本奈良時代,聖武天皇建東大寺,尊《華嚴經》為根本,然不排斥他宗,詔令「一切大乘小乘,經律論抄疏章等,必為轉讀講說」。 東大寺四聖:聖武天皇、良弁、行基、菩提僊那。 其中,行基菩薩建立孤兒院,弘揚法相;良弁僧正從義淵學唯識;菩提僊那(印度僧)傳華嚴與密咒。 此展現了佛教傳承的多元性與包容性。 二、德一菩薩之衛道: 平安時代,最澄(傳教大師)與空海(弘法大師)開創天台與真言宗。 然有德一菩薩(法相宗),不畏權勢,與最澄進行「三一權實」之爭,撰《中邊義鏡》破斥天台;又撰《真言宗未決文》對空海提出十一疑(如即身成佛疑)。 此種「為法忘軀,不隨流俗」之精神,即是唯識春秋之風骨。 #### 丙三、藏傳之決擇(顯密之諍) 【論曰】 藏傳佛教雖重中觀與密法,然於唯識義理及文獻基礎,亦有可商榷處。 【釋曰】 問: 有云「先學顯教後學密教」,藏傳體系是否圓滿? 答: 論主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考證:藏文大藏經缺《四阿含》全譯,缺《大毗婆沙論》二百卷,缺《成唯識論》、《順正理論》等重要論書。 基礎經論未全,如何能言顯教圓滿? 又藏傳應成派(如月稱)多破唯識,謂無著不許世親之唯識。然史載世親於無著前捨報往生兜率,無著豈有不知世親著作之理? 故知,漢藏應互補,不可偏廢。 --- ### 乙二、辨文獻考據(經論校訂) #### 丙一、重刊古籍之意 【論曰】 法賴文傳,文訛則義晦。故校訂斷句,乃續佛慧命之基。 【釋曰】 論主王穆提,致力於天台、唯識、中觀三大系之經論疏文斷句,已出版百餘部(如ISBN列表所示)。 譬如**《成唯識論述記》,古本多無科判斷句,讀者難解。今依藏經對讀,一句一斷,還原基師本意。 又如日本湛慧**法師之《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亦是一句一解,精細入微。若無今日之斷句整理,難以發現古德註疏之嚴謹。 #### 丙二、版本異同之辨 【論曰】 校勘之學,貴在「如實」。 【釋曰】 論主指出:某基金會出版之《成唯識論述記》(新標併科文),隨意更動內文順序,甚至刪除「論曰」、「述曰」等標示,致使經論不分,科判混亂。 又如韓鏡清居士之《成唯識論疏翼》,亦有刪改古德原文之失。 此皆大過。凡編輯整理者,當尊重古本,不可隨自意刪改,否則貽誤後學。 --- ### 乙三、跋文(造論迴向) 【造論主結語】 夫《唯識春秋》者,非一家之言,乃集阿含、般若、深密、瑜伽之大成。 借**「春秋」之名,寓「微言大義」之旨。 觀歷史之興衰(如日本廢佛毀釋、印尼佛教之沒落),知無常之迅速; 觀宗派之異同(如漢藏之辯、權實之爭),知緣起之甚深。 願以此論,獻給一切孤獨的行者**。 如論主於山城石碇見比丘尼候車,於嘉義見少年徬徨,於公墓回向亡者。 佛法不離世間,解脫在於當下。 >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 > > 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全論 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