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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唯識春秋廣論》 總目錄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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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序分與緣起無明品】
- **甲一、序分**
- 乙一、造論主略傳
- 乙二、論前懸談(釋題與宗趣)
- 乙三、摧邪顯正(辯漢譯之真確與梵文之義)
- **甲二、正宗分**
- 乙一、辨根本惑(無明支)
- 丙一、總標無知(眼無常不如實知)
- 丙二、廣釋現行(太閒與攀緣)
## 【第二卷:明唯識變現品】
- **乙二、辨我法虛妄**
- 丙一、破薩迦耶見(生是我,非不生)
- 丙二、鏡像與唯識(見相二分)
- **乙三、辨心識變現**
- 丙一、心如工畫師(嗟蘭那鳥喻)
- **乙四、辨緣起相依**
- 丙一、識與名色(蘆束喻與第八識)
- 丙二、苦陰生起(五蘊非我)
## 【第三卷:明觸受生起品】
- **乙五、辨根境識合**
- 丙一、六愛身(流轉門:觸緣受緣愛)
- 丙二、六常行(還滅門:捨心正念)
- **乙六、辨領納差別**
- 丙一、三受差別(苦、樂、捨)
- 丙二、苦諦實相(苦苦、壞苦、行苦)
- 丙三、對治三病(不淨、慈悲、因緣觀)
## 【第四卷:明資持修道品】
- **乙七、辨生命資持**
- 丙一、四食差別(段、觸、思、識)
- 丙二、廣釋識食(本識執持身命)
- 丙三、食與苦集(托缽與正命)
- **乙八、辨趣入實相**
- 丙一、一乘道(四念處)
- 丙二、觀行實修(路遠心獨行)
## 【第五卷:明道品證果品】
- **乙九、辨覺悟支分**
- 丙一、七覺支(對治五退法)
- 丙二、對治昏掉(微劣與掉舉之修法)
- **乙十、辨聖道實踐**
- 丙一、八聖道分(正見為首)
- 丙二、增上三學(戒定慧與因明實戰)
- **乙十一、辨證果寂滅**
- 丙一、四沙門果(須陀洹至阿羅漢)
- 丙二、無為法性(涅槃寂靜)
## 【第六卷:明菩薩行願與宗派會通品】
- **乙十二、辨大乘行願**
- 丙一、攝眾生戒(自護護他)
- 丙二、安忍波羅蜜(貴族精神)
- **乙十三、辨淨土莊嚴**
- 丙一、淨土之因(善根大願)
- 丙二、四土差別(唯識淨土觀)
- **乙十四、辨宗派史觀**
- 丙一、漢藏異同辨(顯密與唯識)
- 丙二、日域法相傳承(德一與東大寺)
## 【第七卷:明業果寂滅與如來性品】
- **乙十五、辨業果相續**
- 丙一、辯二諦業性(勝義不生,世俗熏習)
- 丙二、善惡業報(黑白業)
- **乙十六、辨生死解脫**
- 丙一、示現涅槃(瞿低迦不住識神)
- 丙二、如來體性(離四句絕百非)
- **乙十七、辨邪正歧路**
- 丙一、破常見(神我)
- 丙二、破斷見(撥無因果)
## 【第八卷:明漸次修治與日用行持品】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
- 丙一、煉金喻(除麤中細垢)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
- 丙一、牧牛十一法(知法相與護根)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
- 丙一、四種人(從冥入冥等)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
- 丙一、生活即修持(淨行品應用)
## 【第九卷:明禪定三昧與神通變化品】
- **乙二十二、辨修習止觀**
- 丙一、安那般那念(十六特勝)
- 丙二、二法專精(止觀雙運)
- **乙二十三、辨禪定階次**
- 丙一、四禪八定(聖默然)
- 丙二、滅盡正受(識不離身義)
- **乙二十四、辨神通自在**
- 丙一、四如意足(神足通)
- 丙二、無量三昧(四無量心)
## 【第十卷:明居家行果與究竟歸宿品】
- **乙二十五、辨居家修證**
- 丙一、入流之基(四不壞淨)
- 丙二、增上修習(六念法門)
- **乙二十六、辨臨終正念**
- 丙一、摩訶男之問(習氣與重業)
- 丙二、法鏡經(自知受生)
- **甲三、流通分**
- 乙一、唯識春秋總攝
- 乙二、法燈常明(全論迴向)
## 【附錄:法流傳承與文獻考辨品】
- **甲四、附錄**
- 乙一、辨漢藏日傳承
- 乙二、辨文獻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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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將確立本論的**造論緣起**、**宗趣**(宗旨),並破除對於漢傳經論翻譯的疑難,最後以此為基礎,探討流轉生死的根本——**無明(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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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一:序分與緣起無明品 第一
### 【科判說明】
- **甲一、序分(造論緣起與宗趣)**
- **乙一、造論主略傳(明傳承)**
- **乙二、論前懸談(明宗旨)**
- **丙一、釋論題(唯識與春秋)**
- **丙二、明所依(雜阿含與瑜伽行)**
- **乙三、摧邪顯正(辯漢譯之真確)**
- **丙一、外難(疑古德不通梵文)**
- **丙二、正破(引慧琳、玄奘等證)**
- **甲二、正宗分(廣明緣起唯識義)**
- **乙一、辨根本惑(無明支)**
- **丙一、總標無知**
- **丁一、經說(眼無常不如實知)**
- **丁二、論釋(四種無明與二種愚)**
- **丙二、廣釋現行(太閒與攀緣)**
- **丁一、辨煩惱生起之由**
- **丁二、斥閒暇流轉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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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甲一、序分(造論緣起與宗趣)
#### 乙一、造論主略傳
【論曰】
夫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虛行,遇緣即應。今此《唯識春秋廣論》,乃優婆塞王穆提(字勳鴻,號良真)所造。
論主生於臺灣新北,幼承漢學庭訓,長而博涉東西哲學。始於弱冠,潛心內典,遍歷漢語阿含、中觀、天台、華嚴、禪密及藏傳、巴利諸部,終乃會歸法相唯識宗瑜伽行派與淨土教。
論主曾於慧律法師座下受三皈,於星雲法師座下受菩薩戒。常年閉關修習止觀,依《瑜伽師地論》及《解脫道論》等,以四念處為依止。近年來致力於中觀、唯識、阿毗達摩經論之疏文斷句與編校,意在釐清古今義理之正訛。
#### 乙二、論前懸談(明宗旨)
【論曰】
今造此論,其意云何?
為欲總攝《雜阿含經》之根本教義,與《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等法相唯識學阿毗達摩論書,相互發明,以上下文義,貫串真俗二諦。
**「唯識」者,明萬法唯心所現,遮破外境實有;「春秋」**者,借史書之名,喻心識遷流,種現熏習,如四時代謝,因果不爽。
本論採擷諸經論疏,如《大乘玄論》、《中論》、《述記》、《攝論》等,兼及隨筆感悟,冀令學人得一窺佛法堂奧之入門大綱。
#### 乙三、摧邪顯正(辯漢譯之真確)
【問答決疑】
問: 有疑曰:漢語佛教古德並不懂梵文,彼等所說,恐誤解中觀、唯識之原義,今何足採信?
答: 此疑非理,乃慢心所致。今舉五事以破之:
1. **音義對譯之證:** 唐代慧琳法師編撰《一切經音義》,收錄經論千餘部,以梵音對譯漢文,註釋名相。慧琳師承不空三藏,通曉梵漢,若不解梵文,何能精確對譯?
2. **譯場證義之職:** 古代譯場設有「證義」一職,如唯識宗慧沼法師,曾任菩提流志、義淨三藏之證義。其職責在於口宣梵文前,共判文義;翻譯完成後,再次比對正訛。若不懂梵文,何能擔任證義,刊定舛誤?
3. **中觀註疏之證:** 吉藏大師於《大乘玄論》中,辨析「般若」梵文原意為「深重」,漢譯「智慧」為「輕薄」。又於《中觀論疏》提及當時註解《中論》者有七十家。豈可謂此七十家皆不懂梵語?
4. **玄奘門下之學:** 窺基大師師承玄奘,遍學五天竺語。其《金剛般若經贊述》中,明確提及比對龜茲梵本與崑崙本。若不解梵文,如何校勘諸本?
5. **密教種子之傳:** 唐密諸多印契、種子字皆源於梵文。不空三藏年少即學聲明論(梵語文法),攜回梵本經論千餘卷。若不知其義,如何翻譯傳授?
【結示】
故知,古德非但不昧梵文,且造詣深厚。今人因缺失梵文諸古本,妄言古德不曉梵文,實乃未經深思之戲論。本論所引漢譯經論,皆有堅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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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二、正宗分(廣明緣起唯識義)
#### 乙一、辨根本惑(無明支)
【經曰】
「所謂無知,無知者是為無明。云何無知?謂眼無常不如實知,是名無知,眼生滅法不如實知,是名無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如是,尊者摩訶拘絺羅!於此六觸入處如實不知、不見、不無間等、愚闇、無明、大冥,是名無明。」
【論曰】
此段經文,直指流轉生死之元兇——無明。
#### 丙一、總標無知
【釋曰】
何謂「無知」?非謂全無知覺,乃謂於真實義理「不如實知」。
如經所云,於眼等六內入處,其體性本是無常、是生滅法。眾生不了此理,執為常、執為一、執為我。此即根本無明。
依《瑜伽師地論》解,無明略有四種:
一、無解愚:於所知義無有智慧。
二、放逸愚:於見聞覺知中散亂失念。
三、染污愚:於顛倒心所有無智。
四、不染污愚:不顛倒心所有無智。
又分為「煩惱相應無明」(與貪等俱起)及「獨行無明」(唯於諦境不如理作意)。
故知,無知者,即是於六觸入處之生滅無常法,不能如實了知,執取為真實常法,無明增愚癡見,故名無明。
#### 丙二、廣釋現行(太閒與攀緣)
【論曰】
無明非抽象之理,乃日用中念念流轉之實。今當以此觀照現行煩惱。
【釋曰】
問: 眾生何故煩惱叢生,難以出離?
答: 略有二因:一者太閒,二者緣過去境。
世人雖口說「空」,然色身依年齡、基因、環境變化,剎那老病死,此乃現量。眾生生活過於閒暇,忘卻生命分秒逝去,故心識有餘力去攀緣。
因「閒」故,心識忙於種種追逐,現起貪、瞋、愚癡。
心識如幻燈,現起「過去影像」(緣過去境),復對此影像生起無謂煩惱。種子熏習,現行不斷,愚癡不善心所交替運作,成一幻影。
若人每日安排運動、工作專注、靜坐,身心充實,則無閒功夫去計著他人是非,煩惱自減。
結論: 於眼所見生滅法,不能如實觀察,執為恆常,故有印記與不如理作意。善男子、善女人者,即是善於觀察自心煩惱者;反之,則為惡男子、惡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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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結讚】
> 漢譯法義深且鉅,梵音唐言無乖異;
>
> 無明本是無知義,六根生滅昧真諦。
>
> 太閒易生諸妄想,緣影馳逐長夜泣;
>
> 唯識春秋演大論,普令群生破幽冥。
**(卷一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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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春秋廣論》第二卷。
本卷將深入探討**「我執的虛妄」、「心識如畫師的變現能力」以及「識與名色互相依持」**的深層義理。我們將原文本中的〈生是我,非不生〉、〈嗟蘭那鳥〉、〈展轉相依〉及〈皆因苦陰生〉等章節,重新組織為嚴謹的論疏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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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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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二:明唯識變現品 第一之二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二、辨我法虛妄(破執)**
- **丙一、破薩迦耶見(生是我,非不生)**
- **丁一、經說(借鏡喻顯妄執)**
- **丁二、論釋(依生法計我)**
- **乙三、辨心識變現(能變)**
- **丙一、心如工畫師(嗟蘭那鳥喻)**
- **丁一、喻顯心之雜染**
- **丁二、法合唯識所變**
- **乙四、辨緣起相依(所變)**
- **丙一、識與名色(蘆束喻)**
- **丁一、互為緣起義**
- **丁二、顯第八異熟識**
- **丙二、苦陰生起(苦諦)**
- **丁一、五蘊非我**
- **丁二、苦之延續與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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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二、辨我法虛妄(破執)
#### 丙一、破薩迦耶見
【經曰】
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尊者富留那彌多羅尼子年少初出家時,常說深法,作如是言:『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受、想、行、識生,生是我,非不生。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
【論曰】
此明「我見」(薩迦耶見)乃依緣而起,非有實體。眾生於五蘊生滅法中,妄計有我。
【釋曰】
取則有我,不取則無。以有五取蘊之「生法」故,方有「我」之計度。若無五蘊生起,則無我可得。
譬如明鏡、淨水,因有面、有鏡、有光,眾緣和合,影像方生。愚夫見影,執之為我。若無鏡、無面,影本不生。
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因緣和合生故,愚夫計著為我;若無取著,則無我見。
《成唯識論述記》云:「此中總顯由無始來橫計我、法分別心故,熏習本識,後後遂有相、見分生。」
愚夫不了唯是內識變現,依此見、相二分,妄計有實「我」、「法」。實則我、法本無,隨妄情所執之相而立名。故知,聖教所說「我」、「法」,亦是依識變而假立,為對遣愚夫所執實我實法故。
【問答決疑】
問: 意識是真我嗎?或有實我?
答: 意識非真我,亦無實我。
依龍樹菩薩《中論》意,識蘊因色、聲等緣而生,無有決定性。若識是實我,應常住不滅;然識生滅變化,如幻如化,故無自體。
護法菩薩於《廣百論釋論》中亦破斥:若執有我,豈非單緣無常身等,虛妄分別執為實我?
異生於剎那分位,隨緣心、色等差別,虛妄執取「我肥我瘦」(執色身)、「我勝我劣」(執見解)、「我明我闇」(執心相)、「我苦我樂」(執受想)。此皆微細我見,應當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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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三、辨心識變現(能變)
#### 丙一、心如工畫師
【經曰】
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故,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種種,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論曰】
此顯「唯識無境」,萬法唯心所現。心如畫師,能畫世間五趣雜雜之色。
【釋曰】
嗟蘭那鳥,雜色之鳥也。喻心含藏無量雜染種子(貪、瞋、癡等),現起種種界趣。
「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此義通於《維摩經》:「心淨故眾生淨,心垢故眾生垢。」
亦通《瑜伽師地論》之「識住」義。謂以本識(第八識)之現行與種子為染淨之本。若有漏現行依心而生,種子依心而住,心受薰習,便現起世間染淨萬法。
【演繹】
依《成唯識論述記》解:染淨諸法,以心為本。
「因心而生」者,謂一切有為現行法,皆因種子心(第八識)而生。
「依心住」者,謂有為現行法,皆依現行識法而住。
「心受彼熏」者,謂本識現行,受染淨有為現行之熏習。
故知,隨心染淨,有情染淨。有情之體,即是本識;若無本識,復依何法建立有情?卉木無情,無本識故,不名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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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四、辨緣起相依(所變)
#### 丙一、識與名色
【經曰】
「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竪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論曰】
此建立「阿賴耶識」為生命流轉之樞紐。識與名色,互為因緣,如蘆束相依。
【釋曰】
此「識」者,非指前六轉識,特指第八阿賴耶識。
《成唯識論》卷三云:「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
名,謂非色四蘊(受、想、行、識);色,謂羯邏藍(初受胎時之凝滑)。
此名、色二法,與本識相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為緣,恆俱時轉,不相捨離。
若無本識執持名色,眼等轉識有間斷故(如睡眠、悶絕時),無力恆時執持身命。故知經說「識緣名色」,此識必顯第八識。
#### 丙二、苦陰生起
【經曰】
「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非我非我所,亦非福伽羅……皆因苦陰生。」
【論曰】
此明一切現象皆是苦之積聚(苦陰)。
【釋曰】
眾生之苦之所以延續,由面對苦、樂、不苦不樂受時,心生執取,期待未來,故苦受不斷延續。中間透過逃避、妄語等煩惱造作,更是苦上加苦。
許多人重複同樣的苦,因對自心意識觀察不到,被慾望(獸王)牽制。
學會勇於承擔、面對一切人、事、物之變化,生命方能簡單。
「摩納婆」者,意譯勝我,即外道執著有情身中之勝妙我。
佛說此等皆因「苦陰」(五盛陰)而生,非有真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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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結讚】
> 無知為暗本,我見若空華;
>
> 心畫諸世間,唯識轉河沙。
>
> 蘆束互相依,本識持名色;
>
> 苦陰積聚久,觀照破邪執。
**(卷二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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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三卷**。
本卷依據唯識緣起的流轉次第,緊接「識緣名色」之後,深入探討**「六處」、「觸」、「受」**的生起機制,並詳論**「三苦」**的本質與**「六恒住」**(六常行)的對治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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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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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三:明觸受生起品 第一之三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五、辨根境識合(六入與觸)**
- **丙一、六愛身(流轉門)**
- **丁一、經說六觸生愛**
- **丁二、論釋分別變異**
- **丙二、六常行(還滅門)**
- **丁一、聖者捨心**
- **丁二、對治六根流逸**
- **乙六、辨領納差別(受與苦)**
- **丙一、三受差別**
- **丁一、經說三受**
- **丁二、論釋受之建立**
- **丙二、苦諦實相**
- **丁一、三苦義(苦苦、壞苦、行苦)**
- **丁二、苦之延續(隨筆演繹)**
- **丙三、對治三病**
- **丁一、欲、有、無明病**
- **丁二、法藥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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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五、辨根境識合(六入與觸)
#### 丙一、六愛身(流轉門)
【經曰】
「有六愛身。云何為六愛身?謂眼觸生愛,耳、鼻、舌、身、意觸生愛,是名六愛身。」
【論曰】
此明根、境、識三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之次第。
【釋曰】
愛不孤起,必依觸生。
眼等六根對色等六境,生六識。三事和合,名之為觸。
依《成唯識論述記》解:「觸別有體,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觸能「分別根、境、識」三,令三位有別,且有順生三受之功能變異,故名「分別變異」。
眾生於順樂觸生愛,於順苦觸生恚,於順不苦不樂觸生癡。故經云「眼觸生愛」等,即示流轉之樞紐在於觸、受之間。
#### 丙二、六常行(還滅門)
【經曰】
「有六常行。云何為六?若比丘眼見色,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舍利弗比丘成就此六常行故,世間難得,所應承事、恭敬、供養,則為世間無上福田。」
【論曰】
此明阿羅漢之境界,於六根門頭,不染六塵,名六恒住(六常行)。
【釋曰】
修觀行者,於眼見色乃至意緣法時,心不隨境轉,不生苦、樂、憂、喜之執著,唯住於「捨」,保持「正念、正智」。
問: 云何名為正念、正智?
答: 依《成唯識論》,不忘失所緣境,名為正念;於所緣境觀照分明,名為正智。
此六常行,即是防護根門,不令煩惱漏入。若能成就此行,即如舍利弗等大阿羅漢,堪為世間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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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六、辨領納差別(受與苦)
#### 丙一、三受差別
【經曰】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三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
【論曰】
受者,領納義。依觸而生,領納順、違、中容之境相。
【釋曰】
受蘊建立,或一、或二、或三、或四、乃至無量。
- **一受**:諸受皆苦(約行苦義)。
- **二受**:身受(前五識相應)、心受(第六識相應)。
- **三受**:苦、樂、捨。
- **五受**:苦、樂、憂、喜、捨。
- **六受**: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云:身受者,依五色根;心受者,依意根。由所依別故,立身心之異。
#### 丙二、苦諦實相
【經曰】
「云何苦如實知?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苦、怨憎會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說五受陰苦。」
【論曰】
此明苦諦。凡夫以苦為樂,聖者觀樂亦苦。
【釋曰】
苦有三種:苦苦、壞苦、行苦。
1. **苦苦**:生、老、病、死等逼迫身心之苦。
2. **壞苦**:樂受變壞時所生之苦。經云「觀於樂受而作苦想」,即觀壞苦。
3. **行苦**:不苦不樂受,遷流變異,不安隱故。經云「觀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
【廣論演繹:苦之延續】
問: 眾生之苦,何以延續不斷?
答: 由「期待」與「逃避」故。
論主隨筆云:一個人的苦之所以一直延續,那是因為人面臨苦、樂、不苦不樂之時,總是想著**「下次」**,期待未來,逃避現在。
於苦受中,盼望苦滅;於樂受中,貪著樂住。中間過程透過逃避、妄語、綺語等造作,苦上加苦。
若能如實面對人生一切苦樂,不加盼望,不予逃避,生命方能活得簡單。
許多人詢問為何一直重複同樣的苦?因其對心識(獸王)觀察不到,被慾望牽制,被念頭帶走。心裡想的與實際上作的不同,造成更多苦的延續。
【生活實例:生苦】
如論主所見:台灣疫情期間,許多人缺乏抗壓性。平日看似修養良好,一旦面臨生死、利益之壓力,負面能量爆發,咒罵他人。此即是平日未嘗「苦」味,抗壓不足。
富不過三代,有錢時爭吵不斷,權貴遇事則逃避。此皆因未能如實知「生苦」、「壞苦」,於五欲中不知出離,一旦無常到來,痛苦倍增。
#### 丙三、對治三病
【經曰】
「云何有病如實知?謂三病——欲病、有病、無明病——是名病……云何病集如實知?無明集是病集。」
【論曰】
煩惱如病,佛法如藥。
【釋曰】
《大智度論》云:佛法治心病,亦如藥草對治風、熱、冷病。
- **不淨觀**:對治**貪欲病**。觀身過失,除貪愛故。
- **慈悲心**:對治**瞋恚病**。於眾生求好事,除瞋火故。
- 因緣觀:對治愚癡病。觀法從緣生,除邪見故。
若瞋恚人修不淨觀,反增瞋火;貪欲人修慈悲觀,反增貪愛。故須應病與藥,方能除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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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結讚】
> 六根觸境生三受,愛恚癡心隨轉增;
>
> 聖者捨心常正念,不染六塵得清淨。
>
> 樂壞行苦皆是苦,期待逃避轉無明;
>
> 應病與藥修止觀,三病消除證無生。
**(卷三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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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四卷**。
本卷將深入探討維持有情生命延續的動力——**「四食」**,並由此過渡到解脫的具體實踐法門——**「四念處」**。我們將結合原文本中關於托缽、獨行、以及《成唯識論》對於識食的深層解析,建構從「資養」到「出離」的修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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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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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四:明資持修道品 第一之四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七、辨生命資持(四食)**
- **丙一、總標四食**
- **丁一、經說四食**
- **丁二、論釋體性(三蘊五處攝)**
- **丙二、廣釋識食(本識)**
- **丁一、第八識為勝食性**
- **丁二、破我見(誰食此識)**
- **丙三、食與苦集**
- **丁一、貪食則識住增長**
- **丁二、隨筆演繹(托缽與正命)**
- **乙八、辨趣入實相(四念處)**
- **丙一、一乘道**
- **丁一、經說四念處**
- **丁二、安那般那念(攝四念處)**
- **丙二、觀行實修**
- **丁一、路遠心獨行(觀心與境)**
- **丁二、此時即為用功時(觀受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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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七、辨生命資持(四食)
#### 丙一、總標四食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麤摶食,二者細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
【論曰】
此明有情流轉之資具。食者,任持義,能長養諸根大種。
【釋曰】
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及《成唯識論》解:
一、段食(麤摶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色處非食,以變壞時色無用故。
二、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才取境時,攝受喜樂,能為食事。
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
四、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
#### 丙二、廣釋識食(本識)
【經曰】
「云何觀察識食?……受三百矛苦覺,晝夜苦痛,觀察識食,亦復如是。」
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食識者……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識食?』我則答言:『能招未來有,令相續生。』」
【論曰】
此顯「唯識」深義。識食者,非六轉識,乃指第八阿賴耶識(異熟識)。
【釋曰】
問: 何故獨標第八識為食?
答: 眼等轉識,有間斷故(如睡眠、無心定),不能恆時執持身命。
唯有第八異熟識,一類恆遍,執持身命令不壞斷。故《成唯識論》云:「既異熟識是勝食性,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經中佛破頗求那「誰食此識」之問,意在破除「能食之我」。識非我,乃緣起法,能招未來「有」(三有),令生死相續。
#### 丙三、食與苦集
【經曰】
「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
【論曰】
貪著四食,即是滋養苦本。
【隨筆演繹:托缽與正命】
論主觀台灣托缽有感:
見比丘尼沿途托缽,默念經咒,此即示現「依食斷食」。
《瑜伽師地論》云:「苾芻者,唐言乞士。」乞士者,離四口食(下口、仰口、方口、維口),方為清淨。
世人貪著麤摶食,不知「食如藥」之義。出家者行頭陀行,遠離眷屬貪欲,遠離多欲不知足,受杜多功德,為寂離煩惱。
結論: 若於四食生貪,則如同畫師以彩畫色,虛妄增益,苦陰集起;若無貪無喜,則如畫師離色欲畫,終不可得,苦聚乃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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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八、辨趣入實相(四念處)
#### 丙一、一乘道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
【論曰】
此為入道之根本,通大小乘。
【釋曰】
四念處者,能令行者得不退轉。
問: 云何修習?
答: 安那般那念(入出息念)。
經云:「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
息長息短,覺知全身,即身念處;覺知喜樂,即受念處;覺知心行,即心念處;觀察無常滅,即法念處。
#### 丙二、觀行實修
【論曰】
修行非逞口舌,乃在面對境界時之轉依。
【隨筆演繹一:路遠心獨行】
論主云:仔細觀察周遭,每一剎那皆是新奇展現。
山間野櫻、枯木蔓藤,雖無心識,然皆由第八識共相所變。
許多人誤解「唯識所變」,以為惡境皆由我造,墮入宿命論。實則種子有共相與不共相。共相者,如山河大地,多人所感;不共者,唯自受用。
觀外界之枯榮,即觀內心之生滅。路雖遠,心獨行,於孤獨中方能細微觀察心念流動。
【隨筆演繹二:此時即為用功時】
問: 何謂實修?
答: 於順逆境中,保持正念。
論主云:許多人說學佛是逃避,實則學佛是與五蘊之苦「直球對決」。
面對疫情、災難、壓力,正是檢驗修行之時。平日口若懸河者,若無止觀功夫,面對生死壓力,往往抗壓性不足,生起瞋恨、驕慢。
禪觀可培養抗壓性,面對不如意事,轉化惡心所為善心所。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云:「菩薩為修禪故,能忍難忍……恐障三昧,不生瞋惱,名為忍辱。」。
故知,此時即為用功時,非打高空之戲論。
---
### 【卷四結讚】
> 四食資身命,異熟識為本;
>
> 貪喜增識住,苦聚由斯生。
>
> 一乘四念處,息念淨心城;
>
> 獨行觀法性,直面死生門。
**(卷四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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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五卷**。
本卷依據《唯識春秋》文本,進入修道位之核心。繼「四念處」之後,詳論**「七覺支」**(七菩提分)與**「八聖道」**之修習,並以此三學(戒、定、慧)為綱領,探討**「因明」**(佛教邏輯)在摧邪顯正中的作用,最終導向**「涅槃」**寂滅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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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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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五:明道品證果品 第一之五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九、辨覺悟支分(七覺支)**
- **丙一、總標七覺(對治五退法)**
- **丁一、經說不退法**
- **丁二、論釋覺支自體**
- **丙二、對治昏掉(修習時機)**
- **丁一、微劣心修三覺**
- **丁二、掉舉心修三覺**
- **乙十、辨聖道實踐(八正道與三學)**
- **丙一、八聖道分**
- **丁一、正見為首(彼岸)**
- **丁二、正語業命(戒蘊攝)**
- **丙二、增上三學**
- **丁一、戒定慧互攝**
- **丁二、隨筆演繹(因明與實戰)**
- **乙十一、辨證果寂滅(涅槃)**
- **丙一、四沙門果**
- **丁一、斷結證果**
- **丁二、現法自知作證**
- **丙二、無為法性**
- **丁一、貪瞋痴盡名涅槃**
- **丁二、法性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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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九、辨覺悟支分(七覺支)
#### 丙一、總標七覺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退法。何等為五?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令增廣,是則不退法。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論曰】
此明由「四念處」進修「七覺支」,能令行者遠離五蓋,得不退轉。
【釋曰】
依《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釋七覺支自體:
一、念覺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不忘。
二、擇法覺支:自體支,即慧,覺之自相。
三、精進覺支:出離支,能到所到故。
四、喜覺支:利益支,身心調適故。
五、猗(輕安)覺支:不染污支,除麤重故。
六、定覺支:不染污支,得轉依故。
七、捨覺支:不染污支,永除貪憂故。
此七法順向菩提,故名覺支。
#### 丙二、對治昏掉
【經曰】
「諸比丘!若爾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者,不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燋炭……若掉心起……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
【論曰】
修道貴在應病與藥,調和定慧。
【釋曰】
心微劣(昏沈)時,應修擇法、精進、喜三支,如添乾薪於小火,令其熾然。
心掉舉(散亂)時,應修猗、定、捨三支,如以此法攝持,令心寂靜。
念覺支者,通於兩時,一切兼助,如王以此監察昏掉,令得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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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十、辨聖道實踐(八正道與三學)
#### 丙一、八聖道分
【經曰】
「我今當說修八聖道……是比丘修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論曰】
八正道者,趣向涅槃之直路,即「無為道跡」。
**【釋曰】**
- **正見**:為清淨道,能斷貪瞋癡。邪見非彼岸,正見是彼岸。
- **正業**:離殺、盜、淫。有世俗正業(向善趣)與出世間正業(向涅槃)。
- **正命**:如法求衣食,離四種邪命(下口、仰口、方口、維口食)。
#### 丙二、增上三學
【經曰】
「有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謂增上慧學。」
【論曰】
八正道攝入三學:正語、業、命屬戒;正念、定屬定(意學);正見、思惟、精進屬慧。
【隨筆演繹:因明與實戰】
問: 何須學因明(邏輯)?是為彼此辯論嗎?
答: 非為諍勝,乃為**「悟他」與「自悟」**。
論主云:基師《因明大疏》說:「真立破,唯悟於他。」。
學因明者,首重增上戒、心,而後入增上慧。若無利他之心,學因明徒增我慢。
問: 如何應用於修道實戰?
答: 實戰即是對治煩惱。
如李小龍《截拳道》云:「如果痴迷於固定的招式,在實戰中反而會成為致命弱點。」。
佛法亦然,因明是用來觀察自心是否有「非量」(錯誤的認知),檢視是否產生「似比量」(錯誤的推論)。如見人不順眼,即以此推論其族群皆惡,此即非量。
故知,因明乃智慧之劍,用以破除內心之邪執,非為口舌之爭。
---
### 乙十一、辨證果寂滅(涅槃)
#### 丙一、四沙門果
【經曰】
「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論曰】
此依斷結(煩惱)之深淺,建立四果。
**【釋曰】**
1. **須陀洹(預流)**:斷三結(身見、戒取、疑)。不墮惡趣,極七有往返。
2. **斯陀含(一來)**:三結斷,貪、恚、癡薄。
3. **阿那含(不還)**: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生般涅槃,不還此世。
4. **阿羅漢(無學)**: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 丙二、無為法性
【經曰】
「云何無為法?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無為法。」
【論曰】
涅槃非斷滅,乃煩惱薪盡火滅之寂靜狀態。
【釋曰】
問: 如來死後有?無?
答: 不可記說。
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言有後生死、無後生死,皆是戲論。
譬如火滅,不可言其去往東南西北;如來滅度,甚深廣大,無量無數,不可思量。
法性常住: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緣起法爾如是)。
緣起實性即勝義法,即是諸佛。
故知,涅槃者,非離世間別有實法,乃於此緣起法中,斷除無明、渴愛,即名涅槃。
---
### 【卷五結讚】
> 七覺支林不退轉,八正道行遠離鄉;
>
> 因明利劍破邪執,三學增上證真常。
>
> 斷結證果超三有,法性常住離生亡;
>
> 貪恚愚癡永盡處,是名無為大涅槃。
**(卷五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六卷**。
本卷將視野從個人的解脫修證,擴展至**「大乘菩薩行」**的廣大願行,並深入探討唯識宗獨特的**「淨土觀」**(唯心淨土與西方淨土的會通)。最後,本卷將發揮「春秋」之史觀,藉由**日本與藏傳佛教**的歷史論辯,對宗派之間的權實之爭進行深刻的判攝與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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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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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六:明菩薩行願與宗派會通品 第一之六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二、辨大乘行願(菩薩道)**
- **丙一、攝眾生戒(利他行)**
- **丁一、十一種攝受方便**
- **丁二、自護護他(雜技師喻)**
- **丙二、安忍波羅蜜**
- **丁一、三種忍(耐怨害、安受苦、諦察法)**
- **丁二、隨筆演繹(貴族精神與忍辱)**
- **乙十三、辨淨土莊嚴(唯識淨土)**
- **丙一、淨土之因**
- **丁一、大願與善根**
- **丁二、心淨則佛土淨**
- **丙二、四土差別**
- **丁一、法性、受用、變化土**
- **丁二、辨西方與唯心不二**
- **乙十四、辨宗派史觀(春秋判釋)**
- **丙一、漢藏異同辨**
- **丁一、破藏傳對唯識之誤解(無著世親傳承)**
- **丁二、顯密次第之辨**
- **丙二、日域法相傳承**
- **丁一、德一菩薩與權實之爭**
- **丁二、東大寺四聖與文化傳承**
---
### 【論疏正文】
### 乙十二、辨大乘行願(菩薩道)
#### 丙一、攝眾生戒(利他行)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緣幢伎師……語弟子言:『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伎弟子語伎師言:『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己自護時即是護他,他自護時亦是護己。』」
【論曰】
此明菩薩自利利他,互為增上。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
【釋曰】
依《菩薩地持經》說,菩薩住「攝眾生戒」有十一種:
一、與之同事(行路、福業等);二、救濟苦事(看病、除迷等);三、為說正法;四、知恩報恩;五、救護恐怖;六、給施資具;七、如法受眾;八、隨順他心(不惱他人);九、稱讚功德;十、折伏訶責(令改悔);十一、示現神力。
此十一事,皆是菩薩於生活中實踐利他之具體行相。
#### 丙二、安忍波羅蜜
【經曰】
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
【論曰】
忍辱非無能,乃大智大勇之體現。
【釋曰】
忍有三種:
1. **耐怨害忍**:他人加害,不生瞋心。如富樓那尊者往輸盧那國,預以此身哪怕被殺,亦不生瞋。
2. **安受苦忍**:於修行途中,寒熱飢渴,悉能堪忍。
3. **諦察法忍(無生法忍)**:於無生滅法,安住不動。
【隨筆演繹:貴族精神】
論主云:真正之忍辱,含有「貴族精神」。如貢噶老人,出身清皇室,卻淡泊名利,吃饅頭度日,不浪費信施。
今之學人,稍有成就即驕慢,遇逆境即崩潰。應知,「實戰」即是對治煩惱。若於禪觀中能伏三毒,於現實生活(如高壓工作、災難)中方能展現抗壓性。此即「為修禪故,能忍難忍」。
---
### 乙十三、辨淨土莊嚴(唯識淨土)
#### 丙一、淨土之因
【論曰】
淨土非自然生,由大願清淨善根所引發。
【釋曰】
依《大乘法苑義林章》解:淨土因者,一由善根,二由大願。若不修善根,佛土無因;不發大願,佛土無緣。
《無垢稱經》(維摩經)云:「心淨故眾生淨,心垢故眾生垢。」
故知,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 丙二、四土差別
【論曰】
唯識宗立四種佛土,融攝自他。
**【釋曰】**
1. **法性土**:即真如理,無別處所,遍法界故。
2. **自受用土**:佛自證境界,唯佛所覺。
3. **他受用土**:為地上菩薩所示現,超過三界。
4. **變化土**:為未登地菩薩及二乘、凡夫所示現。
【問答決疑】
問: 西方極樂世界是何土攝?
答: 依機不同。
若地上菩薩所見,即他受用土;若凡夫所見,即變化土。
論主云:淨土依唯識乃三身土,不離自身所修。往生與否,乃自識與佛識共變所成。
故知,「別時意趣」雖說唯願即生,實需行願相扶,方能致遠。
---
### 乙十四、辨宗派史觀(春秋判釋)
#### 丙一、漢藏異同辨
【論曰】
佛法流傳,隨方俗而有異,然理趣無二。今人多執門戶,自讚毀他。
【釋曰】
一、破藏傳對唯識之誤解:
有藏傳學者言:無著菩薩未認可世親之唯識學。
駁曰: 此乃非理。
1. 《大唐西域記》載,世親於無著前捨報,往生兜率。無著豈能不知其著作?
2. 無著《顯揚聖教論》明示「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若言無著不許唯識,是未讀其論也。
二、顯密次第之辨:
有言「先學顯教後學密教」。
評曰: 藏傳大藏經缺《四阿含》全譯,缺《大毗婆沙論》二百卷,缺漢譯諸多早期論書。若基礎經論未全,如何奢言「顯教已圓」?漢藏傳承各有所長,應互相參照,不可偏廢。
#### 丙二、日域法相傳承
【論曰】
法相唯識之學,於大唐盛極一時,後傳東瀛(日本),綿延不絕。
【釋曰】
一、德一菩薩之風骨:
日本德一法師,雖處平安新都天台、真言宗盛行之世,不畏權勢,撰《真言宗未決文》及《中邊義鏡》,與空海、最澄論辯。
其堅持法相義理,不隨波逐流,時人尊為「德一菩薩」。其精神正如孟子所謂「雖千萬人吾往矣」。
二、文化之傳承:
東大寺四聖(聖武天皇、良弁、行基、菩提僊那),融合華嚴、唯識與印度正傳。
日本佛教雖有世俗化之弊(如食肉娶妻),然在保存唐代文獻、儀軌及學術嚴謹度上,有其不可磨滅之功。如《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之作者湛慧法師,一句一解,精細入微,足為今人楷模。
---
### 【卷六結讚】
> 攝生安忍行悲願,自護護他道並行;
>
> 心淨土淨唯識變,不離當念證無生。
>
> 漢藏日域傳燈火,莫執門戶以此爭;
>
> 德一風骨千載在,廣論唯識利群英。
**(卷六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七卷**。
本卷依據《唯識春秋》文本,進入對**「業果相續」**、**「生死流轉」**以及**「如來體性」**的深層探討。針對文本中關於「第一義中諸業不生」的中觀見,與唯識宗「阿賴耶識受熏」的業果論進行會通;並藉由「跋迦梨」、「瞿低迦」等公案,探討阿羅漢的**「不受後有」**與**「無所住」**的涅槃境界。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七:明業果寂滅與如來性品 第一之七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五、辨業果相續(緣起深義)**
- **丙一、辯二諦業性(中觀與唯識)**
- **丁一、勝義空(諸業不生)**
- **丁二、世俗有(業習熏心)**
- **丙二、善惡業報**
- **丁一、黑白黑白報**
- **丁二、不失法(種子相續)**
- **乙十六、辨生死解脫(斷結證真)**
- **丙一、示現涅槃(聖者之死)**
- **丁一、跋迦梨與瞿低迦(不住識神)**
- **丁二、魔王求覓(無所著故)**
- **丙二、如來體性(超越四句)**
- **丁一、五陰非如來**
- **丁二、離四句絕百非**
- **乙十七、辨邪正歧路(破邪顯正)**
- **丙一、破常見(神我)**
- **丁一、命異身異之執**
- **丁二、無常苦空無我**
- **丙二、破斷見(撥無因果)**
- **丁一、外道邪見**
- **丁二、正見彼岸**
---
### 【論疏正文】
### 乙十五、辨業果相續(緣起深義)
#### 丙一、辯二諦業性
【經曰】
「此中,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
【論曰】
此明業力牽引,識持身命。然有疑者:中觀言「諸業不生」,唯識言「種子生現」,云何會通?
【釋曰】
論主引龍樹《中論》云:「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
問: 若業無性不生,云何感果?
答: 此依勝義諦(第一義)。若業有決定自性,則是常法;若是常法,則不可造作,亦無生滅。以無自性故,方能隨緣生滅,感招異熟。
然依世俗諦,必須建立「阿賴耶識」以持業種。
如《瑜伽師地論》云:「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
故知,學子若於中觀「第一義業不生」,與唯識「世俗諦業種相續」二者混淆,即生誤解。應知:
1. **約體性**:畢竟空,無自性,故言不生。
2. **約相用**:依阿賴耶識,受熏持種,因果不失。
#### 丙二、善惡業報
【經曰】
「淳陀!何等為黑、黑報……謂殺生惡業,手常血腥……何等為白、白報……謂有人不殺生,離殺生……」
【論曰】
此明業道差別,感報不同。
【釋曰】
問: 業已滅,云何後時得果?
答: 《業成就論》破斥異說,建立「熏習」義。
譬如以紫鑛汁塗花,花滅果生,其瓤則赤。法中聞思熏習亦爾,心相續力,熏力轉變,後世得果。
若離本識(阿賴耶),無心定(如滅盡定)時,識既間斷,後時云何能生?故知必有持種識,令業不失。
---
### 乙十六、辨生死解脫(斷結證真)
#### 丙一、示現涅槃
【經曰】
「佛告比丘:『汝等見瞿低迦比丘周匝遶身黑闇烟起,充滿四方不?……此是惡魔波旬於瞿低迦善男子身側,周匝求其識神,然比丘瞿低迦以不住心,執刀自殺。』爾時,世尊為瞿低迦比丘受第一記。」
【論曰】
此明阿羅漢臨終,識神無所住,魔不能得。
【釋曰】
**「不住心」**者,謂阿羅漢斷盡三界貪愛,識不復住於色、受、想、行。
《攝大乘論》云:「若離託生時,不復得生。」。
凡夫識神(中有),必依愛取而住,求生後有。阿羅漢煩惱永盡,如火滅薪盡,識無所住(無所攀緣),故魔王波旬雖以天眼求之,亦不能見其去處。
隨筆演繹:
論主云:死亡本隨異熟果盡而來,眾生以為是別人之事。一旦面臨,煩惱現行。
聖弟子觀「諸所有色……彼一切皆是死法」。
如跋迦梨、瞿低迦等,雖示現病苦、自殺(此處指捨棄朽敗之身),然心善解脫,不樂苦生,自知不受後有,故得第一記(授記證阿羅漢)。
#### 丙二、如來體性
【經曰】
「五陰非是如來……離五陰亦無如來……如來中亦無五陰……五陰中無如來……如來亦不有五陰。」
【論曰】
此破「如來」之實體執,顯法身離言。
【釋曰】
若執如來實有,即墮「五種求」。
1. **色即如來**:色生滅故,如來應無常。
2. **離色有如來**:離色無體,不可見故。
3. 如來中有色、色中有如來、如來有色:皆墮一異、別體之過。
問: 如來死後有耶?無耶?
答: 不可記說。
如來者,色已盡,心善解脫,甚深廣大,無量無數。
若說「有後生死」,則墮常見;若說「無後生死」,則墮斷見。如來法身,超越四句(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故不可記。
法性常住,如來出世不出世,法界常住。
---
### 乙十七、辨邪正歧路(破邪顯正)
#### 丙一、破常見(神我)
【經曰】
「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我若取色,即有罪過。」
【論曰】
此破外道「神我」(Atman)之執。
【釋曰】
摩納婆,意譯勝我,即外道執著有情身中之勝妙我。
多聞聖弟子思惟:世間無一法可取而無罪過。取色即取無常、苦、變易法。
故知「我见」乃流轉之本。若知「識」亦無常(如士夫持斧破芭蕉,中無堅實),則不於中見我。
#### 丙二、破斷見(撥無因果)
【經曰】
「若言古昔伎兒能令大眾歡樂喜笑,以是業緣,生歡喜天者,是則邪見!若邪見者,應生二趣,若地獄趣、若畜生趣。」
【論曰】
此破「無因論」及「邪因論」。
【釋曰】
有外道(如尼揵子)計殺生一切墮地獄,或計苦行(如臥牛糞、拔髮)得生天。此皆非因計因。
正見者,知善惡業報不失。
《瑜伽師地論》云:「不能妄計苦樂自作、他作……唯有諸根、境、識和合所生苦樂可得。」。
因果不爽,如車從業起,心識能於車,隨因而轉至。
---
### 【卷七結讚】
> 業果相續賴耶持,勝義畢竟性無生;
>
> 魔王求覓無蹤跡,羅漢不住涅槃城。
>
> 五陰非我亦非佛,離四句執顯真如;
>
> 破除斷常中道義,唯識廣論利群迷。
**(卷七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八卷**。
本卷聚焦於**「修道歷程的精細操作」**。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煉金師譬喻」**(漸次淨化)、**「牧牛人十一法」**(善知法相與護根)、以及**「四種人」**(業報流轉)的經文與筆記,轉化為指導實修的嚴謹論述,並探討如何將佛法落實於**「日用常行」**之中。
---
#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
## 卷第八:明漸次修治與日用行持品 第一之八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非頓)**
- **丙二、別釋三垢(麤、中、細)**
- **丁一、除麤垢(惡業與煩惱)**
- **丁二、除中垢(欲、恚、害覺)**
- **丁三、除細垢(善法愛與定執)**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 **丁一、知色與相(法相善巧)**
- **丁二、去蟲與覆瘡(對治煩惱)**
- **丁三、起煙與知路(說法與道)**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從冥入冥(惡業相續)**
- **丙二、從冥入明(轉業為道)**
- **丙三、從明入冥(福報墮落)**
- **丙四、從明入明(善根增長)**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
### 【論疏正文】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鑄金者,積聚沙土,置於槽中,然後以水灌之……然後金師置於爐中,增火鼓韛,令其融液,垢穢悉除……然後生金輕軟光澤,屈伸不斷,隨意所作。」
【論曰】
此喻修行非一蹴而就,須經數重陶鍊,方能證得柔軟真實之無漏智。
《大乘入楞伽經》云:「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如菴羅果漸熟,如陶師造器。
#### 丙二、別釋三垢
【釋曰】
修行淨化,次第有三:
一者、除麤垢:喻如剛石堅塊。指麤煩惱纏、惡不善業、諸惡邪見。此須先斷,如淘去大石。
二者、除中垢:喻如麤沙礫。指欲覺、恚覺、害覺。此屬貪瞋之細分,障礙定心。
三者、除細垢:喻如細沙黑土。指親里覺、人眾覺、生天覺。雖非惡法,然牽絆情執,令心不寂靜。
更有極細垢,喻如「金色相似之垢」。指於「善法覺」生起執著。若於三昧有行所持,如池水被岸所持,不得寂靜自在。必得捨離此「法執」,方如真金輕軟光澤,屈伸隨意,能作種種莊嚴具(喻神通變化、利生事業)。
【問答決疑】
問: 何故修定亦須「隨時」調整,不可一向?
答: 經云:「若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昏沈);若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
故須如巧金師,隨時鼓韛(策勵),隨時水灑(止息),隨時俱捨(平等),方得調適。
---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牧牛人成就十一法者……不能擁護大群牛……如是,比丘成就十一法者,不能自安,亦不安他。」
【論曰】
此明善知識及修行者應具備之十一種善巧。
【釋曰】
略釋十一法之對治:
1. **知色**:知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如實知色法虛妄。
2. **知相**:知事業是「過相」(愚癡)或「慧相」(智慧)。
3. **去蟲**:喻除害覺。所起欲覺、恚覺,能斷除不令安住。
4. **覆瘡**:喻攝護六根。眼見色不取形相,防護眼根,如裹瘡傷,不令惡化。
5. **起煙**:喻為人說法。將所聞所受,分別顯示。
6. **知正路**:知八正道。
7. **知止處**:於如來法中得歡喜悅樂。
8. **知度處**:知修多羅等津梁,能諮問善知識。
9. **知放牧處**:知四念處是心識遊履之處。
10. **不盡𤛓其乳**:喻知量。受施不貪,留有餘地。
11. **恭敬上座**:於耆舊有德者,稱譽奉事。
---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四種人
【經曰】
佛言:「大王當知,有四種人……從冥入冥……從冥入明……從明入冥……從明入明。」
【論曰】
此明出身(異熟果)與行為(現行業)之交互關係。
**【釋曰】**
- **從冥入冥**:生卑賤家(冥),復行惡業(冥)。如以血洗血,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冥入明**:生卑賤家(冥),然行善業(明)。如人登床跨馬,身壞命終生善趣。
- **從明入冥**:生富樂家(明),然行惡業(冥)。如人從高樓墮坑,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明入明**:生富樂家(明),復行善業(明)。如人從樓觀至樓觀,身壞命終生善趣。
【廣論演繹】
論主云:「智者不重複歷史,愚者重複歷史還沾沾自喜。」
從冥入明者,能轉化宿業;從明入冥者,則是浪費福報。
如見世間有二老夫婦,年耆愚老,貧窮無依,蹲於糞掃處。佛言此二人若於年少盛壯時勤求財或學道,本可得第一富或證阿羅漢,然因放逸,今至此境。此即「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之現證。
---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論曰】
修行非僅在座上,更在日用衣食住行之中。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釋曰】
論主云:現實生活應配合《華嚴經‧淨行品》。修整身心儀容,即是調伏心性之基礎。
列舉日常實踐十四條:
1. 每周修剪指甲。
2. 每日洗衣、著裝整齊乾淨。
3. 每日洗漱色身。
4. 言談舉止莫張揚。
5. 走路抬頭挺胸,穩健徐行。
6. 環境打掃乾淨。
7. 吃飯細嚼慢嚥、禁語(莫談是非)。
8. 鞋子保持乾淨。
9. 莫說粗語、穢語。
10. 公眾場所輕聲細語。
11. 處理事務請排隊。
12. 飲食保持乾淨(筷子不插飯內)。
13. 隨身攜帶衛生紙或手帕。
14. 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如是觀察,即能削減粗習、仇恨與語言暴力。若連基本威儀都不顧,何談高深佛法?
正如《瑜伽師地論》所云:「不守根門,食不知量……是癡行性。」。
---
### 【卷八結讚】
> 鍊金除垢分麤細,牧牛護根知色心;
>
> 四種人天分明暗,業果流轉由現行。
>
> 淨行威儀常攝念,生活日用即經綸;
>
> 廣論指歸真實路,不尚空談重躬行。
**(卷八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八卷**。
本卷聚焦於**「修道歷程的精細操作」**。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煉金師譬喻」**(漸次淨化)、**「牧牛人十一法」**(善知法相與護根)、以及**「四種人」**(業報流轉)的經文與筆記,轉化為指導實修的嚴謹論述,並探討如何將佛法落實於**「日用常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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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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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八:明漸次修治與日用行持品 第一之八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非頓)**
- **丙二、別釋三垢(麤、中、細)**
- **丁一、除麤垢(惡業與煩惱)**
- **丁二、除中垢(欲、恚、害覺)**
- **丁三、除細垢(善法愛與定執)**
-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 **丁一、知色與相(法相善巧)**
- **丁二、去蟲與覆瘡(對治煩惱)**
- **丁三、起煙與知路(說法與道)**
-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從冥入冥(惡業相續)**
- **丙二、從冥入明(轉業為道)**
- **丙三、從明入冥(福報墮落)**
- **丙四、從明入明(善根增長)**
-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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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十八、辨漸次淨化(煉金喻)
#### 丙一、總標漸修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鑄金者,積聚沙土,置於槽中,然後以水灌之……然後金師置於爐中,增火鼓韛,令其融液,垢穢悉除……然後生金輕軟光澤,屈伸不斷,隨意所作。」
【論曰】
此喻修行非一蹴而就,須經數重陶鍊,方能證得柔軟真實之無漏智。
《大乘入楞伽經》云:「諸佛如來淨諸眾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漸淨非頓。」如菴羅果漸熟,如陶師造器。
#### 丙二、別釋三垢
【釋曰】
修行淨化,次第有三:
一者、除麤垢:喻如剛石堅塊。指麤煩惱纏、惡不善業、諸惡邪見。此須先斷,如淘去大石。
二者、除中垢:喻如麤沙礫。指欲覺、恚覺、害覺。此屬貪瞋之細分,障礙定心。
三者、除細垢:喻如細沙黑土。指親里覺、人眾覺、生天覺。雖非惡法,然牽絆情執,令心不寂靜。
更有極細垢,喻如「金色相似之垢」。指於「善法覺」生起執著。若於三昧有行所持,如池水被岸所持,不得寂靜自在。必得捨離此「法執」,方如真金輕軟光澤,屈伸隨意,能作種種莊嚴具(喻神通變化、利生事業)。
【問答決疑】
問: 何故修定亦須「隨時」調整,不可一向?
答: 經云:「若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昏沈);若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
故須如巧金師,隨時鼓韛(策勵),隨時水灑(止息),隨時俱捨(平等),方得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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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十九、辨善巧護持(牧牛喻)
#### 丙一、牧牛十一法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牧牛人成就十一法者……不能擁護大群牛……如是,比丘成就十一法者,不能自安,亦不安他。」
【論曰】
此明善知識及修行者應具備之十一種善巧。
【釋曰】
略釋十一法之對治:
1. **知色**:知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如實知色法虛妄。
2. **知相**:知事業是「過相」(愚癡)或「慧相」(智慧)。
3. **去蟲**:喻除害覺。所起欲覺、恚覺,能斷除不令安住。
4. **覆瘡**:喻攝護六根。眼見色不取形相,防護眼根,如裹瘡傷,不令惡化。
5. **起煙**:喻為人說法。將所聞所受,分別顯示。
6. **知正路**:知八正道。
7. **知止處**:於如來法中得歡喜悅樂。
8. **知度處**:知修多羅等津梁,能諮問善知識。
9. **知放牧處**:知四念處是心識遊履之處。
10. **不盡𤛓其乳**:喻知量。受施不貪,留有餘地。
11. **恭敬上座**:於耆舊有德者,稱譽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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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二十、辨業報流轉(四種人)
#### 丙一、四種人
【經曰】
佛言:「大王當知,有四種人……從冥入冥……從冥入明……從明入冥……從明入明。」
【論曰】
此明出身(異熟果)與行為(現行業)之交互關係。
**【釋曰】**
- **從冥入冥**:生卑賤家(冥),復行惡業(冥)。如以血洗血,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冥入明**:生卑賤家(冥),然行善業(明)。如人登床跨馬,身壞命終生善趣。
- **從明入冥**:生富樂家(明),然行惡業(冥)。如人從高樓墮坑,身壞命終墮惡趣。
- **從明入明**:生富樂家(明),復行善業(明)。如人從樓觀至樓觀,身壞命終生善趣。
【廣論演繹】
論主云:「智者不重複歷史,愚者重複歷史還沾沾自喜。」
從冥入明者,能轉化宿業;從明入冥者,則是浪費福報。
如見世間有二老夫婦,年耆愚老,貧窮無依,蹲於糞掃處。佛言此二人若於年少盛壯時勤求財或學道,本可得第一富或證阿羅漢,然因放逸,今至此境。此即「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之現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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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二十一、辨日用實踐(淨行品應用)
#### 丙一、生活即修持
【論曰】
修行非僅在座上,更在日用衣食住行之中。
#### 丙二、隨筆演繹(修正身心儀容)
【釋曰】
論主云:現實生活應配合《華嚴經‧淨行品》。修整身心儀容,即是調伏心性之基礎。
列舉日常實踐十四條:
1. 每周修剪指甲。
2. 每日洗衣、著裝整齊乾淨。
3. 每日洗漱色身。
4. 言談舉止莫張揚。
5. 走路抬頭挺胸,穩健徐行。
6. 環境打掃乾淨。
7. 吃飯細嚼慢嚥、禁語(莫談是非)。
8. 鞋子保持乾淨。
9. 莫說粗語、穢語。
10. 公眾場所輕聲細語。
11. 處理事務請排隊。
12. 飲食保持乾淨(筷子不插飯內)。
13. 隨身攜帶衛生紙或手帕。
14. 常說:請、謝謝、對不起。
如是觀察,即能削減粗習、仇恨與語言暴力。若連基本威儀都不顧,何談高深佛法?
正如《瑜伽師地論》所云:「不守根門,食不知量……是癡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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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結讚】
> 鍊金除垢分麤細,牧牛護根知色心;
>
> 四種人天分明暗,業果流轉由現行。
>
> 淨行威儀常攝念,生活日用即經綸;
>
> 廣論指歸真實路,不尚空談重躬行。
**(卷八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九卷**。
本卷進入修道歷程中極為關鍵的**「定學」**與**「神通」**領域。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安那般那念」**(數息觀)、**「聖默然」**(二禪)、**「無量三昧」**以及**「四如意足」**的經文與阿毗達磨論義,重新組織為一套從基礎攝心到引發神通、乃至證入滅盡定的完整禪定修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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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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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九:明禪定三昧與神通變化品 第一之九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二十二、辨修習止觀(定學基礎)**
- **丙一、安那般那念(入出息觀)**
- **丁一、一法多修習(圓滿四念處)**
- **丁二、五法饒益(修習前方便)**
- **丙二、二法專精(止與觀)**
- **丁一、止觀互攝**
- **丁二、雙修解脫**
- **乙二十三、辨禪定階次(九次第定)**
- **丙一、四禪八定**
- **丁一、聖默然(第二禪)**
- **丁二、漸次寂滅(行相止息)**
- **丙二、滅盡正受(無心定)**
- **丁一、身口意滅**
- **丁二、唯識不離身(破小乘執)**
- **乙二十四、辨神通自在(解脫妙用)**
- **丙一、四如意足**
- **丁一、欲、勤、心、觀**
- **丁二、神力所依(天眼觀界)**
- **丙二、無量三昧**
- **丁一、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 **丁二、三三昧(空、無相、無願)**
---
### 【論疏正文】
### 乙二十二、辨修習止觀(定學基礎)
#### 丙一、安那般那念
【經曰】
佛告阿難:「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何等為一法?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四念處滿足已,七覺分滿足……」
【論曰】
此明持息念(數息觀)為入道之要門,通於大小乘,能圓滿覺支。
【釋曰】
修習此觀,次第有四:
一、身念處攝:覺知入息、出息,長短冷暖,身行休息(調息)。
二、受念處攝:覺知喜、樂(初二禪受)。
三、心念處攝:覺知心、心悅、心定、心解脫。
四、法念處攝:觀察無常、斷、無欲、滅。
問: 修此觀有何方便?
答: 經云有五法饒益:一、住淨戒;二、少欲少事;三、飲食知量;四、初後夜不著睡眠;五、空閑林中離憒鬧。
依天台智者《摩訶止觀》云:數息能開解脫門,若得般若方便,即成摩訶衍(大乘)。
#### 丙二、二法專精
【經曰】
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觀。……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
【論曰】
止(Śamatha)與觀(Vipaśyanā)如車之兩輪。止能斷結(伏煩惱),觀能致知(斷隨眠)。
---
### 乙二十三、辨禪定階次(九次第定)
#### 丙一、四禪八定
【經曰】
復作是念:「若有比丘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三昧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是名聖默然。」
【論曰】
此明初禪至四禪之升進,以離尋(覺)伺(觀)為聖默然。
【釋曰】
依《解深密經疏》釋:
- **初禪**:有尋有伺,猶有語行(能發語言之因)。
- **二禪**:無尋無伺,尋伺寂滅,故名「聖默然」。
- **三禪**:離喜,住於妙樂。
- 四禪:出入息寂滅(身行滅),唯有捨念清淨。
經云「漸次諸行止息」,即示由麤至細,次第滅除身口意之躁動。
#### 丙二、滅盡正受(無心定)
【經曰】
「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入滅正受者,先滅口行,次身行、次意行。」
【論曰】
此定名「滅受想定」,亦名「滅盡定」,唯聖者(阿那含、阿羅漢、地上菩薩)能入。
【釋曰】
問: 滅定之中,諸識皆滅,云何不死?識不離身故。若無第六識,誰持壽暖?
答: 此唯識宗之勝義。
《攝大乘論》云:「若人說滅心定有心,此人所說則不成心……滅心定非此識對治故。」。
意即:滅定雖滅前六轉識(受想心所),然第八阿賴耶識不滅。若無本識,執受色根不可得,壽暖必壞。
故知,入滅定時,說「識不離身」,唯是第八異熟識。此識無始恆流,非滅定所對治。
【廣論演繹】
出定時觸三事:
1. **不動觸**:緣空,不為我慢動。
2. **無所有觸**:緣無願,無貪所有。
3. **無相觸**:緣無相,不思惟一切相。
---
### 乙二十四、辨神通自在(解脫妙用)
#### 丙一、四如意足
【經曰】
「我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成此大德神力……於千須彌山以少方便悉能觀察,如明目士夫登高山頂,觀下千多羅樹林。」
【論曰】
此明由定發慧,由慧發通。
【釋曰】
**四如意足(神足)**者:
一、欲定:希求入定之欲。
二、精進定:策勵不息。
三、心定:專注一趣。
四、思惟(觀)定:觀察法相。
依《佛地經論》,神境智通,多屬「成所作智」攝;天眼、天耳,多屬「妙觀察智」攝。
尊者阿那律(阿泥樓陀)由修四念處,證天眼第一,能觀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 丙二、無量三昧
【經曰】
「心與慈俱,無怨、無憎、無恚……無量修習普緣,一方充滿……是名無量三昧。」
【論曰】
此即四無量心(慈、悲、喜、捨)與三三昧(空、無相、無願)。
**【釋曰】**
- **慈無量**:對治瞋恚。
- **悲無量**:對治害心。
- **喜無量**:對治嫉妒。
- 捨無量:對治貪愛與恚。
三三昧者:
1. **空三昧**:觀一切法非我、非我所。
2. **無相三昧**:於一切相不念(離十相)。
3. **無所有(無願)三昧**:於三界無所願樂。
【隨筆演繹:神通與解脫】
論主云:修神通需依無漏修。若依有漏修,多半入鬼神道。
真正的神通,非為炫耀,乃為攝化眾生。
如智者大師云:依實相所得神通,不以二相見諸佛土,從真起應。
今人若言有神通能知未來、治病,而不能伏斷三毒,多為邪境。行者當知,**「漏盡通」**方是究竟解脫,其餘五通,外道亦有,非聖道根本。
---
### 【卷九結讚】
> 安般守意攝散心,聖默然中二禪深;
>
> 滅盡定前除受想,賴耶持種以此存。
>
> 如意足發神境力,天眼遍觀大千塵;
>
> 神通非為誇奇特,漏盡無生是真真。
**(卷九 終)**
---
這是**《唯識春秋廣論》第十卷(最終卷)**。
本卷作為全論的圓滿總結,將焦點回歸到**「在家居士的修行與證果」**。我們將原文本中關於**「摩訶男之問」**(臨終正念)、**「給孤獨長者」**(見法)、**「四不壞淨」**(入流)以及**「法鏡經」**(自知受生)等經文,重新組織為指導在家菩薩如何於塵勞中建立淨土、預知時至、乃至究竟解脫的實修指南,並以**「法燈常明」**作為全書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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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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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十:明居家行果與究竟歸宿品 第一之十
### 【科判說明】
- **甲二、正宗分(廣明唯識緣起之相)**
- **乙二十五、辨居家修證(在家菩薩行)**
- **丙一、入流之基(四不壞淨)**
- **丁一、經說四法(佛法僧戒)**
- **丁二、論釋須陀洹分(入聖流)**
- **丙二、增上修習(六念法門)**
- **丁一、念三寶與戒施天**
- **丁二、如伏雞愛卵(善根成熟)**
- **乙二十六、辨臨終正念(生死無畏)**
- **丙一、摩訶男之問(意外死亡之疑)**
- **丁一、命終意亂**
- **丁二、佛喻(樹傾與油酥)**
- **丙二、法鏡經(自知命運)**
- **丁一、斷三結與五下分結**
- **丁二、自記受生(不受後有)**
- **甲三、流通分(總結與迴向)**
- **乙一、唯識春秋總攝(全論結穴)**
- **乙二、法燈常明(傳承與祝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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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二十五、辨居家修證(在家菩薩行)
#### 丙一、入流之基
【經曰】
釋氏摩訶男白佛言:「世尊!釋氏沙陀來詣我所……釋氏沙陀作是言:『世尊說四法成就須陀洹,但三法成就須陀洹。』……佛告摩訶男:『是故當知四法成就須陀洹,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論曰】
此明入聖流(須陀洹)之決定標準,不可增減。
【釋曰】
問: 何故釋氏沙陀執三法,佛定四法?
答: 三法(信佛、法、僧)雖為根本,若無**「聖戒」**(無漏戒),信則不固,易退轉故。
依《瑜伽師地論》解,證入正性離生(見道),必具四證淨:
1. **佛證淨**:於大師深生淨信。
2. **法證淨**:於正法深生淨信。
3. **僧證淨**:於聖眾深生淨信。
4. 聖戒成就:於增上戒深生淨信,不為煩惱所垢。
此四法如四大(地水火風)決定不變,成就此者,不墮惡趣。
#### 丙二、增上修習
【經曰】
佛告摩訶男:「汝見如來、不見如來……且汝常當勤修六法。……念如來、法、僧、戒、施、天。如是十二種念成就,彼聖弟子諸惡退減不增長……譬如伏鷄伏其卵……得生其子。」
【論曰】
此明在家居士於忙碌中,亦可依「六念」法門,長養聖胎。
【釋曰】
六念處者:
1. **念佛**:念如來十號功德。
2. **念法**:念正法現法離熱惱。
3. **念僧**:念聖眾是無上福田。
4. **念戒**:念自持戒無缺。
5. **念施**:念自捨慳貪,行解脫施。
6. 念天:念有信戒施聞慧者,生於天上;我亦如是。
如雞孵卵,雖中間放逸(忙於世務),若初時消息(正見具足),善愛護故(勤修六念),終能破殼(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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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二十六、辨臨終正念(生死無畏)
#### 丙一、摩訶男之問
【經曰】
摩訶男白佛:「世尊!舍衛城中,狂象、狂人、狂車……我於爾時,忘失念佛、念法、念僧。我作是念:『我若於爾時命終者,當生何處?』」
佛告摩訶男:「莫恐!摩訶男!莫怖!……譬如大樹,深根固蔕,常向東曲……若有人來,手執利斧,斷其根蔕,大王!彼樹當墮何處?」
摩訶男言:「隨彼曲處,當墮何處。」
佛言:「如是……若命終時,此身若火燒、若棄塚間……然其心意識久遠長夜正信所熏……向上、向勝、向於涅槃。」
(註:此段經義在原文本中以「摩訶男」章節呈現)
【論曰】
此明習氣(種子)之力量,勝於臨終一時之亂意。
【釋曰】
眾生畏懼「橫死」(意外),恐失正念墮落。
然依唯識義,「熏習」之力最強。若平日長夜修習善法(信戒施聞慧),心流常向涅槃流注,如樹常向東傾。
雖臨終遇惡緣(車禍、狂象),身根敗壞,意識暫迷,然第八識中善種子勢力強盛,必牽引神識生於善處。
譬如油酥瓶破,瓦礫沈水(喻色身壞滅),油酥浮上(喻善心生天)。
故知,**「重業」與「習氣」**決定來生,非僅憑臨終一念。
#### 丙二、法鏡經
【經曰】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法鏡經……謂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聖弟子能自記說:『地獄、畜生、餓鬼惡趣已盡,得須陀洹……決定正趣三菩提。』」
【論曰】
法鏡者,以四證淨為鏡,自照內心,自知受生,不由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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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三、流通分(總結與迴向)
#### 乙一、唯識春秋總攝
【論曰】
夫《唯識春秋》者,借四時之代謝,顯心識之流轉;假歷史之興衰,明因果之不虛。
始於無明(春生妄執),起惑造業;
中經修道(夏長善根),六度萬行,對治三毒;
終至菩提(秋收聖果),轉識成智,證大涅槃。
全論以**「萬法唯識」為宗,以「二諦圓融」**為趣。
破人法二執,顯真俗雙融。
雖言「唯識」,非撥無外境之俗諦,乃遮愚夫之實執;
雖言「空性」,非墮斷滅之頑空,乃顯緣起之妙有。
#### 乙二、法燈常明
【隨筆演繹:傳承與祝禱】
論主觀佛教史有感:
佛法東傳,經中亞、大唐、至海東日本,復傳歐美。
義淨、善無畏、不空等三藏,不畏驚濤駭浪,傳法印尼、漢地;
最澄、空海、圓仁等大師,入唐求法,將唯識、密教傳至東瀛。
德一菩薩之風骨、東大寺之宏規、古梅園之匠心,皆示現「法不孤起,必有所緣」。
今人學佛,不應執著門戶,漢藏南傳,皆佛一音。
應學常不輕菩薩,於一切眾生作大師想;
應學無著、世親,兄弟融通,性相無礙。
**【全論迴向】**
> 唯識春秋論已成,廣演大乘緣起笙;
>
> 無明長夜燈炬照,阿賴耶海浪波平。
>
> 居家修證心無染,臨終正念向光行;
>
> 普願沈溺諸有情,同登華藏覺王城。
**(《唯識春秋廣論》全十卷 圓滿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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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春秋廣論》
造論主:王 穆提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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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法流傳承與文獻考辨品 第十一
### 【科判說明】
- **甲四、附錄(史觀與文獻)**
- **乙一、辨漢藏日傳承(法流演變)**
- **丙一、漢傳之樞紐**
- **丁一、玄奘與慈恩(唯識正宗)**
- **丁二、天台與三論(性相融通)**
- **丙二、東瀛之繼承(奈良與平安)**
- **丁一、南都六宗(東大寺四聖)**
- **丁二、平安二宗(最澄與空海)**
- **丙三、藏傳之決擇(顯密之諍)**
- **丁一、中觀應成之弊**
- **丁二、唯識種子之理**
- **乙二、辨文獻考據(經論校訂)**
- **丙一、重刊古籍之意(斷句與對讀)**
- **丙二、版本異同之辨(佛陀教育基金會本等)**
- **乙三、跋文(造論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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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疏正文】
### 乙一、辨漢藏日傳承(法流演變)
#### 丙一、漢傳之樞紐
【論曰】
夫佛法東流,震旦(中國)為大樞紐。其中又以唐代玄奘三藏所傳法相唯識,與隋代智者大師所立天台教觀,為兩大高峰。
【釋曰】
一、唯識正宗:
玄奘三藏於印度那爛陀寺,師承戒賢論師,並與中觀論師智光(戒賢上首弟子)互通書信,稱「重然智炬,再立法幢」。
其弟子窺基(慈恩大師),撰《成唯識論述記》,判教立「八宗」,非僅瑜伽五乘。
世人多謂唯識宗僅說五種性,實則《法華玄贊》云:「聽三乘之教,解一乘之理……所斷二障,集諦所攝……合此滅道,名為一乘。」
故知慈恩宗亦通一乘,非如後世所謗。
二、性相融通:
天台智者大師,雖主要依據舊譯(如真諦三藏之攝論),然其晚年著作《維摩經玄疏》,已對當時地論師、攝論師之「真如受熏」義提出批判,此與後來玄奘新譯之唯識義理(真如無為不受熏)暗合。
論主考證云:智者大師若能留壽至玄奘回國,必能有更多火花激發。
#### 丙二、東瀛之繼承(奈良與平安)
【論曰】
漢地經論,多因會昌法難及戰亂而散佚,賴東瀛(日本)留學僧保存,法燈不絕。
【釋曰】
一、南都六宗與東大寺:
日本奈良時代,聖武天皇建東大寺,尊《華嚴經》為根本,然不排斥他宗,詔令「一切大乘小乘,經律論抄疏章等,必為轉讀講說」。
東大寺四聖:聖武天皇、良弁、行基、菩提僊那。
其中,行基菩薩建立孤兒院,弘揚法相;良弁僧正從義淵學唯識;菩提僊那(印度僧)傳華嚴與密咒。
此展現了佛教傳承的多元性與包容性。
二、德一菩薩之衛道:
平安時代,最澄(傳教大師)與空海(弘法大師)開創天台與真言宗。
然有德一菩薩(法相宗),不畏權勢,與最澄進行「三一權實」之爭,撰《中邊義鏡》破斥天台;又撰《真言宗未決文》對空海提出十一疑(如即身成佛疑)。
此種「為法忘軀,不隨流俗」之精神,即是唯識春秋之風骨。
#### 丙三、藏傳之決擇(顯密之諍)
【論曰】
藏傳佛教雖重中觀與密法,然於唯識義理及文獻基礎,亦有可商榷處。
【釋曰】
問: 有云「先學顯教後學密教」,藏傳體系是否圓滿?
答: 論主依《至元法寶勘同總錄》考證:藏文大藏經缺《四阿含》全譯,缺《大毗婆沙論》二百卷,缺《成唯識論》、《順正理論》等重要論書。
基礎經論未全,如何能言顯教圓滿?
又藏傳應成派(如月稱)多破唯識,謂無著不許世親之唯識。然史載世親於無著前捨報往生兜率,無著豈有不知世親著作之理?
故知,漢藏應互補,不可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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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二、辨文獻考據(經論校訂)
#### 丙一、重刊古籍之意
【論曰】
法賴文傳,文訛則義晦。故校訂斷句,乃續佛慧命之基。
【釋曰】
論主王穆提,致力於天台、唯識、中觀三大系之經論疏文斷句,已出版百餘部(如ISBN列表所示)。
譬如**《成唯識論述記》,古本多無科判斷句,讀者難解。今依藏經對讀,一句一斷,還原基師本意。
又如日本湛慧**法師之《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亦是一句一解,精細入微。若無今日之斷句整理,難以發現古德註疏之嚴謹。
#### 丙二、版本異同之辨
【論曰】
校勘之學,貴在「如實」。
【釋曰】
論主指出:某基金會出版之《成唯識論述記》(新標併科文),隨意更動內文順序,甚至刪除「論曰」、「述曰」等標示,致使經論不分,科判混亂。
又如韓鏡清居士之《成唯識論疏翼》,亦有刪改古德原文之失。
此皆大過。凡編輯整理者,當尊重古本,不可隨自意刪改,否則貽誤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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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三、跋文(造論迴向)
【造論主結語】
夫《唯識春秋》者,非一家之言,乃集阿含、般若、深密、瑜伽之大成。
借**「春秋」之名,寓「微言大義」之旨。
觀歷史之興衰(如日本廢佛毀釋、印尼佛教之沒落),知無常之迅速;
觀宗派之異同(如漢藏之辯、權實之爭),知緣起之甚深。
願以此論,獻給一切孤獨的行者**。
如論主於山城石碇見比丘尼候車,於嘉義見少年徬徨,於公墓回向亡者。
佛法不離世間,解脫在於當下。
> 願以此功德,普及於一切;
>
> 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全論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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